當前位置: 資訊> 山西省農機局關于青州市世昌機械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有關違規處理的通知
山西省農機局關于青州市世昌機械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有關違規處理的通知
晉農機裝便字(2016)82號
各市、縣農機局(中心)、有關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部分財政支農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6〕22號)中“對存在具體違規線索或在其他省發生違規問題的產銷企業,可先暫停其補貼資格”的規定,我們及時暫停了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系統中通報的相關生產企業部分或全部產品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并發放了告知書,要求其自查并做出承諾,同時,對已在我省銷售的相關產品,發文要求有關市農機局進行核查。在企業承諾和市農機局對相關違規行為產品核查無誤的基礎上,經研究,省局恢復了新鄉市和協飼料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產品、濰坊華夏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華夏1354拖拉機、新鄉市北方散熱器有限公司所有產品、青州市奧森植保機械有限公司3WP-600L型、3WSH-500G型、3WSH-700G型噴桿噴霧機(含牽引式、自走式、懸掛式噴桿噴霧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近期,在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系統中又通報了青州市世昌機械有限公司、鄭州三中收獲實業有限公司、南陽奧科耒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的違規行為,經查詢,三家企業生產的補貼產品均在我省無銷售。省局及時發文,告知了相關生產企業暫停事宜,并要求其自查并做出承諾。三家企業均上報了承諾書,承諾嚴格執行部省有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綜合考慮企業承諾情況,根據省局11月24日局務會議精神,決定從即日起,恢復青州市世昌機械有限公司3WPZ-500型噴桿噴霧機(含牽引式、自走式、懸掛式噴桿噴霧機)、鄭州三中收獲實業有限公司4YZ-4F自走式玉米收獲機(含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南陽奧科耒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各市、縣(市、區)農機部門要做好相關生產企業相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恢復的銜接工作,將其恢復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列入重點監管對象,防止相關產品違規享受補貼。同時,加大對本地農機購置補貼產銷企業的監管力度,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努力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同時,請相關生產企業要嚴格遵守補貼政策實施的有關規定,強化誠信建設,切實履行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主體責任和義務。
山西省農機局
2016年12月1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