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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農機局關于泰安泰山國泰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農機購置補貼違規問題處理工作的通知
晉農機裝便字(2016)78號
各市、縣農機局(中心)、相關產銷企業:
2016年6月2日,我局印發了《山西省農機局關于暫停泰安泰山國泰拖拉機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山國泰公司”)泰山-1404型拖拉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晉農機裝便字〔2016〕36號),暫停了泰山國泰公司泰山-1404型拖拉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和清徐縣昌達農機有限公司的農機購置補貼經銷資格,并要求相關產銷企業自查并整改。經企業報告、相關市農機部門核實,產銷企業已妥善處理了相關糾紛,據此,省局經研究,恢復了清徐縣昌達農機有限公司的農機購置補貼經銷資格。同時,基層農機部門報告,泰山國泰公司生產的泰山-1204型拖拉機又發生了類似違規行為,鑒于承諾后再犯類似違規問題,省局經研究,暫停了泰山國泰公司所有產品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和相關經銷商聞喜勝強農機有限責任公司的農機購置補貼經銷資格,同時要求各市對泰山國泰公司入網的所有產品進行核查,若發現問題,相關情況上報省局。
相關市農機局報告,產銷企業已通過補償購機戶補貼款和協商等方式處理了相關糾紛。泰山國泰公司對其違規行為的認識態度也比較到位,且態度誠懇,對基層農機部門報告和其自查出的違規問題能及時整改,并妥善處理了相關糾紛,確保了補貼資金安全。
參考周邊省份處理同類違規行為的做法,綜合考慮企業的整改情況,結合相關市局的報告和建議,經研究,從即日起,恢復泰山國泰公司所有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和聞喜勝強公司的農機購置補貼經銷資格。
請泰山國泰公司汲取教訓,加強管理,嚴格遵守補貼政策實施的有關規定,強化誠信建設,切實履行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主體責任和義務。
山西省農機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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