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由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等五部委制定的《促進擴大內需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國務院同意,正式頒布實施。按照部署,今年中央財政將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從10億元增加到50億元。另外中央安排20億元資金用于家電“以舊換新”補貼。
“以舊換新”政策的設計是美好的:無論是拉動消費,刺激經濟,還是更新換代,節能環保,在當下中國經濟轉型的關鍵時刻,無疑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然而,就公共政策的制定而言,魔鬼顯然在于政策的細節,如果政策的細節和監督環節有遺漏,難免產生尋租和利益輸送行為。
從五部委的“實施方案”看,在汽車“以舊換新“政策上,國家擬補貼的50億元財政資金,在補貼范圍的界定、補貼標準以及資金補貼流程上,基本上可以堵塞政策的尋租空間和漏洞。
難的是家電行業。家電“以舊換新”是一個試點政策,按照實施方案,政策的基本要點是:選擇北京、天津、上海等9省市進行試點,享受補貼的家電的范圍包括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腦5類產品。補貼對象一是交售補貼范圍內的舊家電,并購買新家電的消費者,一是回收補貼范圍內的舊家電,并送到拆解處理企業的運輸費用。而補貼的標準是按照家電銷售價格的10%來界定的,而家電企業和回收企業通過招標來產生。但是,和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比較,家電“以舊換新”在細節的設置上顯然給政策尋租和利益輸送提供了一些可資利用的空間:
首先,享受政策補貼的具體的家電目錄難以確定。盡管家電企業通過招標產生,但由于沒有具體的產品目錄,究竟哪些產品是環保節能的,哪些是需要淘汰的,恐怕很難確定。對于家電產業,真正積壓的產品恰好是那些本身就需要淘汰的或者并不環保的產品。我們的擔心在于,企業在申報產品目錄的時候,申報的都是背離政策初衷的產品,國家財政補貼了不該補貼的產品,“以舊換新”成了廠家處理過剩產能的政策窗口。
其次,實施細則規定了,按不超過新家電銷售價格的10%給予補貼,分品種確定**高補貼額度。這事實上給商家提前漲價留足了時間和空間。商家完全可以做到把價格提高兩成,或者取消以前的銷售折扣,而讓消費者享受所謂的10%的財政補貼,這樣,財政補貼的受益者就成了商家。
另外,實施方案規定,家電銷售商和家電回收企業以招標方式確定,而拆解處理企業由試點省市人民政府從現有拆解處理企業中確定,試點期間,原則上每個試點省選擇1~2家,試點城市選擇1家,試點省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公布舊家電回收指導價格。拋棄招投標的尋租環節不論,指定拆解企業和制定指導價格本身完全是政府行為。在這個環節,政策尋租將成為常態。在招投標企業確定,拆解企業由政府制定的情況下,消費者無論在新家電的購買,還是舊家電的回收上,都將失去議價權。盡管有政府指導價的存在,但價格的扭曲不可避免。回收廠家作為壟斷的收購方,就有不可剝奪的****議價權,本來一個可以去市場上賣到500元的電器,在“指定”的回收廠家這里只能賣到200元。這樣,等于政府補貼給消費者的錢可能被回收企業、拆解企業和家電銷售企業通過“合謀”行為而擠壓歸零。
分析至此,家電“以舊換新”的政策細節的確有點千瘡百孔,尋租空間巨大。特別是,這些政策細節的確定權基本又在試點省份,試點省份同時要承擔一部分補貼資金。在這種情況下,要在以上我所指的各個環節設置“正義的關卡”,這對于公共政策制定藝術尚處于初級階段的各省而言,難度非常之大,每個細節對于政策的設計方都將成為一道無解的難題。 06月06日中國經營報 馬光遠
發表于 @ 2009年06月23日 08:22: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