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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關于2023年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后監督結果的通報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監督管理,根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3號,下稱《鑒定辦法》)《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下稱《工作規范》)《國家支持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細則》(農機鑒〔2019〕54號,下稱《實施細則》)等文件規定,總站組織開展了2023年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后監督工作(下稱“證后監督”),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證后監督工作由18家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機構共同承擔,對169家企業的200張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開展了監督檢查,其中182張證書通過監督檢查,占91%。
(一)監督對象
采取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結合方式開展。日常監督從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中2021年總站核發的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中隨機抽取;專項監督產品根據投訴舉報、質量調查結果、有效期內證書信息變更、配套柴油機升級國四排放和近年證后監督檢查結果等情況確定。
(二)監督人員
各承擔單位采取隨機方式抽取監督人員,組成證后監督小組。每個小組由2-3人組成,其中1人任組長。
(三)監督內容
一是檢查企業名稱、地址一致性。檢查營業執照與鑒定證書、鑒定報告、全國農機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證書信息中的企業名稱及注冊地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檢查產品一致性。檢查樣機銘牌上的產品型號、產品名稱與鑒定證書和鑒定報告中內容是否一致,整機結構型式、主要技術參數及關鍵部件配置與鑒定、檢驗報告是否一致,如有變更是否符合規定。三是檢查證書和標志使用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存在涂改、轉讓、超范圍使用鑒定證書和標志等情況,是否存在偽造、冒用或使用過期的鑒定證書和標志等情況,制作的標志格式及內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監督方法
采取現場調閱審查相關記錄和樣機核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證后監督結果
2023年共監督檢查200張證書,涉及169家企業的307個產品。其中:168張證書證后監督結論為“合格”,占比84%,涉及146家企業245個產品;14張證書證后監督結論為“整改確認后合格”,占比7%,涉及13家企業19個產品;17張證書證后監督結論為“不合格”,占比8.5%,涉及16家企業32個產品;1張證書的生產者無法聯系,占比0.5%。
三、發現的主要問題
從檢查情況看,多數企業能夠自覺遵守鑒定證書及標志管理、證書和產品信息變更等有關規定,但檢查中也發現一些需要引起重視的問題。
(一)無樣機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樣機,涉及15家企業15張證書22個產品。
(二)注冊地址變更超出3個月未進行證書有效期內變更的涉及1家企業2張證書10個產品,同時撤銷該企業持有的其他現行有效證書,涉及7張證書13個產品。
(三)涵蓋型號無樣機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樣機,進行證書信息變更取消了涵蓋型號,涉及8家企業9張證書10個涵蓋產品。
(四)未制作或粘貼農業機械推廣鑒定標志,或制作的標志格式不符合《工作規范》要求,涉及5家企業5張證書7個產品。
四、證后監督結果處理
按照《工作規范》和《實施細則》要求,證后監督結論“合格”或“整改確認后合格”的,其鑒定證書維持有效(見附件1);證后監督結論“不合格”的,依據《工作規范》第三十條規定,鑒定證書予以撤銷(見附件2);無法聯系生產者且在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公示1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依據《工作規范》第三十條規定,鑒定證書予以注銷(見附件3)。
附件:1.維持有效的農機試驗鑒定證書目錄
2.撤銷的農機試驗鑒定證書目錄
3.注銷的農機試驗鑒定證書目錄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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