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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延長“國三”農機產品補貼辦理期限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委,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改革發展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有關單位和農機產銷企業:
按照生態環境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和銷售的560kW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要求(以下簡稱“國四”)。2022年11月27日,我委發布了《關于對農機購置補貼機械實行“國四”排放標準的通知》(渝農辦發〔2022〕148號),對2022年11月30日(含)前購置的符合政策規定的“國三”農機產品(以發票日期為準),補貼辦理時限延長至2023年5月31日。
經了解,目前仍有部分符合政策規定的“國三”農機產品未申請辦理農機購置補貼,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有關要求,為最大限度保護購機者的合法權益,切實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決定將符合要求的“國三”農機產品申請辦理補貼截止日期再延長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將不再受理補貼申請。
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大政策宣傳和服務力度,積極引導購機者規范申請補貼,嚴格資料審核及機具核驗。各有關農機產銷企業要根據銷售記錄,逐一做好購機回訪,提醒指導購機者按時限要求申請辦理,確保符合要求的“國三”農機產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貼申請錄入。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8月1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119.84.98.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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