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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部分機具檔次補貼產品投檔操作提醒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發布<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第1次優化調整及新增后匯總)>等補貼額一覽表的通告》(2023年7號)于2023年7月25日印發,新增或優化調整了部分機具檔次。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上相關機具檔次已調整配置到位。各類機具可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9〕7號)及我省之前印發相關投檔通知要求開展投檔。現將部分機具檔次補貼產品投檔操作提醒如下:
一、本次新增補貼的機具檔次可以開始投檔。中央資金補貼機具新增檔次有4個:10kg/h≤增氧能力<30kg/h微孔曝氣高速增氧機、30kg/h≤增氧能力<50kg/h微孔曝氣高速增氧機、增氧能力≥50kg/h微孔曝氣高速增氧機、舉升負載量180kg及以上自走式農用升降作業平臺。省級資金補貼機具新增檔次有2個:二氧化氯消毒液配制設備、移動智慧菇房。
二、補貼額上調的機具檔次需要重新投檔。涉及“自走式果園軌道運輸機主機(電動機)”檔次,之前已投檔通過列入補貼的產品需要重新投檔。
三、省級資金補貼機具投檔操作提示。在產品添加時機具品目先選擇“其他(推送后確定具體品目)”,產品推送到福建省后,在產品完善中再選擇正確的機具品目。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處
2023年8月2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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