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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印發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計劃的通知
(藏農廳發〔2017〕365號)
各地(市)農牧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17年部分農業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的通知》(財農〔2016〕222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5〕6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區開展差別化農機購置補貼試點的通知》(農辦財〔2017〕19號)和《西藏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版)的通知》(藏農廳發〔2017〕46號)精神,在充分考量各地補貼資金需求、糧食產量、耕地面積等因素的基礎上,結合2015-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執行情況,2017年安排全區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共4470萬元(不含整合用于脫貧攻堅資金)(詳見附件1),并按規定修訂了《西藏自治區2017年度農機購置補貼范圍》(詳見附件2)和《西藏自治區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7年修訂)》(詳見附件3),請你地(市)結合《西藏自治區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按照新修訂的農機具購置補貼范圍和補貼額抓好工作落實,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將年度農機具購置補貼落實情況報告報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
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公示在西藏農牧信息網上,請各地(市)及時查詢。各地(市)要堅決執行定額補貼規定,年度內所有補貼信息一律嚴格按照要求準確錄入“農機購置補貼信息輔助管理系統(2017版)”,確保補貼程序規范、補貼資金安全。
附件:1.西藏自治區2017年度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分配計劃表點擊下載
3.西藏自治區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7年修訂)點擊下載
西藏自治區農牧廳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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