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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關于對山東漢維斯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進一步處理情況的通報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山東漢維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進一步處理情況的通報
皖農機函〔2019〕726號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省農墾事業管理局:
4月29日,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山東漢維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處理情況的通報》(皖農機函〔2019〕442號),對山東漢維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漢維斯”)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進行了嚴肅處理。
通報發布后,山東漢維斯沒有充分認識到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重性,未采取任何整改行為。我廳多次致電山東漢維斯均無法聯系到該企業法人。6月10日,我廳致函濰坊市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請求協助處理。該局反饋山東漢維斯已于今年4月30日注銷。山東漢維斯不積極主動配合接受處理,反而設法通過注銷企業等手段逃避組織退繳資金責任,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帶來嚴重影響,屬嚴重違規行為。
為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維護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規范(試行)的通知》(皖農機〔2018〕217號),經研究,決定作如下處理:
(一)取消山東漢維斯在我省所有產品的補貼資格。
(二)將山東漢維斯及其法定人代表李俊花列入補貼產品經營黑名單,禁止再參與補貼政策實施工作。
(三)有關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繼續做好對山東漢維斯授權經銷商的后續處理工作。
各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皖農機函〔2019〕450號)要求,強化對農機產銷企業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監管,協助各級財政部門做好資金退繳等工作,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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