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山西省對山東騰拖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違規問題進行聯動處理的通知
山西省對山東騰拖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違規問題進行聯動處理的通知
晉農機裝函〔2019〕17號
各市農機局(中心)、各農機購置補貼產銷企業:
2019年5月10日,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在農業農村部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發布《關于山東漢維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處理情況的通報》(皖農機函〔2019〕442號),指出山東漢維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漢維斯”)生產的9YQ-2250型打壓捆機、華創機器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創機器人”)生產的9YQ-230型打壓捆機存在補貼額度過高,虛開發票,提供不實申請資料等異常情形,屬于較重違規行為;山東騰拖農業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騰拖”)生產且銷售的904B型輪式拖拉機存在虛開發票、提供不實申請資料等問題,未主動報告發現的影響補貼政策實施的異常情況并采取防范補救措施,屬于較重違規行為,未盡指導監督其授權經銷商遵守補貼政策各項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對經銷商的違規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安徽省做出取消相關產品補貼資格,并退回2018年至今相關國補資金損失的處理,暫停經銷商補貼資格,暫停期3個月,并責令產銷企業進行整改。
經查詢我省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山東漢維斯生產的9YQ-2250型打壓捆機、華創機器人生產的9YQ-230型打壓捆機均列入我省補貼范圍,但無產品辦理補貼手續;山東騰拖生產的904B型輪式拖拉機列入我省補貼范圍,有8臺辦理了補貼手續,其中朔州1臺,晉中1臺,運城3臺,忻州1臺,臨汾2臺。
根據農財兩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和《山西省農機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查處工作的通知》(晉農機財字〔2017〕40號)等規定,按聯動處理要求,我省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自發文之日起,取消山東漢維斯9YQ-2250型打壓捆機、華創機器人9YQ-230型打壓捆機、山東騰拖904B型輪式拖拉機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2.請有關市農機局(中心)高度重視此違規線索,采取約談、查閱帳本,實地調查取證等方式,從生產企業、經銷企業和購機者三方面入手,現場查看機具,翻閱企業明細賬,理清產品銷售全過程中的資金去向,全面調查企業涉嫌虛開發票、提供不實申請資料的違規行為,發現違規行為,啟動違規查處程序。相關調查情況于6月30日報中心農機裝備部。
3.因相關產品補貼資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相關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
2019年5月20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