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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恢復河北圣和1GQN-250、1GQQNZGK-230旋耕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粵農農辦〔2019〕414號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縣級農機化管理部門,有關產銷企業:
在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違規處理數據庫中,湖北省農機局對河北圣和農業機械有限公司1GQN-250型、1GQQNZGK-230型旋耕機因存在銷售的補貼產品與檢驗報告所列參數配置不符等問題進行暫停補貼資格處理(《關于暫停圣和農機公司和連發機械公司部分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鄂農機函〔2018〕43號))。隨后,河北、山西和天津等省(市)啟動了聯動處理機制并作出了相應處置。2018年7月20日,根據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廣東省農業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貫徹執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補充規定(試行)》等有關要求,我省依規已在農機購置補貼系統中對上述兩個產品進行了封閉。經查,未發現補貼產品與檢驗報告所列參數配置明顯不符情況。
2019年4月10日,該企業提出恢復該公司上述兩款旋耕機補貼資格的書面申請。根據農機購置補貼違規處理的有關規定,即日起在我省范圍內恢復上述兩款產品的補貼資格。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19年5月16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gd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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