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廣東省取消南昌旋耕機廠1GQN-165J旋耕機等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等問題的通知
廣東省取消南昌旋耕機廠1GQN-165J旋耕機等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等問題的通知
粵農農辦〔2019〕391號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縣級農機化管理部門:
2019年3月7日,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發布《2019年第一批部級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農機鑒〔2019〕35號),對南昌旋耕機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6種產品撤銷推廣鑒定證書,其中我省有投檔成功的為1GQQN-280J、1GNQ-140J、1GNQ-150J、1GQN-200J、1GQN-230J、1GQQN-230J、1GQQN-250J、1GQQN-200JB和1GQQN-230JB等9個型號旋耕機。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和《廣東省農業廳廣東省財政廳2018-2020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粵農規〔2018〕5號)等文件對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的資質要求,經研究,決定作出如下處理:
一、取消南昌旋耕機廠有限責任公司上述9個型號旋耕機的補貼資格。
二、為保護購機者的合法權益,對發票日期為3月7日之前的申請并已在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8)錄入的產品,按照農機部門受理時的補貼標準給予補貼,購機發票日期在撤銷推廣鑒定證書之后的產品,不再辦理后續環節。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相關農機生產企業和授權經銷商自行承擔。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19年5月6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gdagri.gov.cn/
- 暫無評論
加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