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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關于報送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的通知
各市農機局(辦):
根據《關于報送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的通知》(農機推(專)發〔2018〕19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優化2018—2020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提高政策實施的精準性和指向性,請結合主導產業發展、區域農業生產需要,堅持政策目標導向和綠色生態導向,在2018—2020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15大類42個小類137個品目)外,研究提出本市擬新增的機具品目意見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穩妥提出建議。科學制定補貼范圍是政策設計的基礎性工作,把好入口關對確保政策規范實施具有重要作用。各市要按照內控制度的要求,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到位。要統籌考慮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等多種因素,堅持標準不放松,逐項評估研究,做到科學決策。要妥善保存相關資料,做到全程留痕。
二、嚴格補貼資質條件審核。根據《2018—2020年山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有關要求,各市擬增加的機具品目所屬產品原則上具備獲得以下補貼機具資質條件之一的可行性,(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三、與行業標準有機銜接。為提升工作的規范性,各市擬增加的機具品目名稱原則上要與《農業機械分類標準》(NY/T1640-2015)品目名稱一致;屬新機具且與行業標準具體品目無對應關系的,應組織農機分類標準方面的專家研究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議名稱以及所屬大類、小類。
四、及時報送材料。請各市就新增機具品目等撰寫有關分析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1),并將有關信息填入《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表》(見附件2),于11月15日前郵寄至省局計財處,并同步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無新增品目的市請另行報告上報。省里將對各市材料進行形式審核,符合要求的,進入專家評估流程;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相關市繼續研究或補充完善。
擬新增品目屬于2018—2020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15大類42個小類137個品目)內、且不屬于山東省農機購置補貼范圍(14大類30小類61個品目)的機具,按照附件1格式撰寫分析報告一并報送。
附件點擊下載 1、XX市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報告(參考模板) 2、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表
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XX市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報告(參考模板)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主要結合內控制度要求,從新增機具品目工作流程和決策過程等方面,對整體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簡要描述。
二、新增品目分析
(以品目為單位,逐個對新增機具品目進行分析說明,具體包括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和績效目標等方面。)
(一)XX品目
1.必要性。主要從產業發展、綠色生態、節本增效等方面說明品目增加的理由。
2.可行性。主要從產品成熟程度、推廣鑒定等條件、管理水平、補貼需求測算等方面。
(1)產品成熟程度。主要說明擬新增品目包含的生產企業、主要產品、產品型號和近兩年產銷量、年度平均銷售價格等情況,原則上應列舉3種以上的產品進行說明,并以電子版形式提供相關產品照片(正面、側面、背面各一張)和產品說明書。如曾開展過中央財政補貼試點還是地方財政自主補貼試點,應重點說明。
(2)推廣鑒定等條件。擬新增品目所涉及的主要產品是否可以開展農機推廣鑒定或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
(3)管理水平。一是擬新增品目所涉及的主要產品結構是否復雜,縣級主管部門能否有效開展機具核實工作,需寫明3個左右重點縣(市、區)的意見;二是擬新增品目所涉及的主要產品適應性和安全性;三是擬新增品目如在全國范圍內出現過騙補、套補、補貼比例畸高等問題,應說明本市建立了哪些監管措施。
(4)補貼資金需求預測。主要說明擬新增品目2019年預計使用的補貼資金量,并列出具體的測算過程。
3.經濟性。擬新增品目所涉及的主要產品投資收益情況,在僅有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支持的基礎上是否可保本或盈利。
4.績效目標。提出2019年擬新增品目所涉及產出指標(補貼購置臺套數)、效益指標(經濟、社會、生態和可持續影響),其中效益指標由各市結合實際確定。
(二)XX品目
…
附件2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表
單位名稱:
序號 | 機具大類 | 機具小類 | 機具品目 | 年度預計使用補貼資金數量 | 補貼機具資質 | 新增品目建議提出者 | 市級農機部門集體研究 | 備注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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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聯系電話:
填表說明:
1.年度預計使用補貼資金數量:填寫擬新增品目2019年預計使用的中央財政補貼資金量,單位:萬元。
2.補貼機具資質:擬新增品目如通過農機推廣鑒定,填寫相關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名稱;如通過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填寫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規則名稱,并提供相關大綱或規則電子版材料。
3.新增品目建議提出者:向市級農機部門提出新增品目建議的組織或個人。
4.新增品目屬于全國補貼范圍內、且不屬于山東省補貼范圍的,應在備注欄中予以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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