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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征求2019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意見的通知
湘農機產發〔2018〕67號
各市州農機局:
為進一步優化2018—2020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提高政策實施的精準性和指向性,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關于報送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的通知》(農機推(專)發〔2018〕19號)要求,省局擬組織開展2019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意見征求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見內容
請各市州農機局堅持政策目標導向和綠色生態導向,結合主導產業發展、區域農業生產需要,在2018—2020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15大類42個小類137個品目)外,研究提出擬新增的機具品目意見建議。
二、有關要求
(一)積極穩妥提出建議。科學制定補貼范圍是政策設計的基礎性工作,把好入口關對確保政策規范實施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州要統籌考慮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等多種因素,堅持標準不放松,逐項評估研究,做到科學決策。優先考慮新產品補貼試點成熟產品。
(二)嚴格補貼資質條件審核。根據《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有關要求,各市州擬增加的機具品目所屬產品原則上具備獲得以下補貼機具資質條件之一的可行性,(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三)與行業標準有機銜接。為提升工作的規范性,各市州擬增加的機具品目名稱原則上要與《農業機械分類標準》(NY/T1640-2015)(附件1)品目名稱一致;屬新機具且與行業標準具體品目無對應關系的,應組織農機分類標準方面的專家研究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議名稱以及所屬大類、小類。
(四)及時報送材料。請各市州就新增機具品目等撰寫有關分析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2),并將有關信息填入《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表》(見附件3),于11月5日前用正式文件報送省局產業辦,同時發送word文檔。
聯系人:黃林;聯系電話:0731-85066278;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農業機械分類標準》(NY/T1640-2015) 2.XX市(州)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 報告(參考模板) 3.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表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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