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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農業委員會關于對秸稈打(壓)捆機購置補貼監管警示的通知
吉農機發〔2018〕19號
各市(州)農委,各縣(市、區)(農機)農業局:
據基層反映,部分生產企業將秸稈打(壓)捆機以低于補貼價格供給經商并組織銷售,以虛開發票形式辦理購置補貼。為防止在購置補貼操作過程中發生套取補貼的情況發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核驗內容和流程,加強對秸稈打(壓)捆機的核驗。各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單位,嚴格按照《吉林省農業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核驗規程(試行)>的通知》(吉農機發〔2017〕12號)精神,嚴格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核驗內容和流程,特別是加強對秸稈打(壓)捆機的核驗。
二、加大政策宣傳,引導農機經銷商和購機者依法依規銷售和購置補貼機具。各地要利用多種形式,加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宣傳力度,引導企業規范經營,購置者依法依規理性消費。通過組織農機購置補貼培訓會、經銷企業政策宣傳會等多種形式專項宣傳培訓;利用網絡平臺廣泛宣傳,在政務公開信息網、廣播電視臺、微報資源微信平臺等及時公布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還可以到鄉(鎮)和村通過掛圖、展板、發放宣傳資料、面對面講解等形式宣傳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三、嚴格核驗,切實加強對“異常”購置監管。各地農機主管部門要加強異常購機和申領補貼的情形的監管,如短期內大批量、單人次多臺套等情況,制定相應的監測監管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實際補貼比例過高、農機產銷企業自辦合作社“自賣自買”騙、套補貼等隱患。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省農委農機處報告。
聯系人:肖允功曹純華
聯系電話:0431-88906349,88906325
吉林省農業委員會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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