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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暫停有關違規產品和經銷企業農機補貼資格及取消違規購機者補貼資格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機局(農委)、有關農機購置補貼產銷企業:
根據小店區農機局報告,山西百達馳騁商貿有限公司在銷售過程中,存在為購機者提交不實申請資料的違規行為,屬農機購置補貼較重違規行為。
經我市、區兩級農機部門調查核實,我市小店區北格鎮流澗村村民田小寶于2016年9月20日購置的福田雷沃谷神4YZ-6B自走式玉米收獲機,購買過程中山西百達馳騁商貿有限公司開具的發票價格為21萬元,購機者田小寶實際購買價格為14.2萬元,發票虛高6.8萬元,存在發票虛高問題。山西百達馳騁商貿有限公司在銷售過程中,存在為購機者提交不實申請資料的違規行為。
市、區兩級農機部門相繼組織了對購機者田小寶、經銷企業山西百達馳騁商貿有限公司、生產企業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約談核實,購機者與經銷企業山西百達馳騁商貿有限公司均承認存在相關違規行為。
考慮購機者田小寶、山西百達馳騁商貿有限公司認錯態度積極、且國家補貼資金已全部追回。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山西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規定的“生產企業應監督經銷企業守法經營,并對違法違規補貼經銷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經我局局務會研究決定:
一、自通知下發之日起,給予負主要責任者田小寶3年內不得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決定。
二、自通知下發之日起,給予負主要責任者山西百達馳騁商貿有限公司在我市暫停6個月農機購置補貼經銷資格決定,限期整改。
三、自通知下發之日起,給予負相應責任生產企業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福田雷沃谷神4YZ-6B自走式玉米收獲機在我市暫停3個月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決定,限期整改。
四、暫停期滿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百達馳騁商貿有限公司取得整改效果,并提交有關書面申請后,按程序研究作出進一步處理意見。暫停期滿后6個月內未收到有關企業書面申請的,視為有關公司放棄在我市的農機購置補貼經銷資格或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五、由此暫停引發的所有糾紛和一切經濟損失由產銷企業負責。
請各縣(市、區)農機局(農委)引以為鑒,嚴格把關,確保補貼資金安全,認真落實補貼政策。
太原市農機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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