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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2018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三批)的公示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要求,經企業自主投檔,我局組織自治區農機推廣站有關專家按工作流程,對第三批企業申報的634個處于已上報狀態的補貼產品歸檔信息進行了匯總、審核,本次歸檔的時間節點為9月1日17:30。第三批歸檔信息中共有593個補貼產品通過審核,形成了《內蒙古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三批)》(見附件),現予公示,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為7天:2018年9月21日—9月27日
二、有關要求
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生產企業應對其自主歸檔產品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承擔法律責任。公示期間生產企業應對公示的補貼產品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對報送虛假信息導致本企業產品補貼額畸高、申報產品歸檔信息與機具實物不符等問題,且企業未主動報告的;被農業部、相關省(區、市)農機主管部門違規處理暫停、取消補貼資格、列入黑名單,被國家或內蒙古質監局抽查不合格產品,我區將采取聯動處置措施,凡違規申報備案、不主動報告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內農牧規發〔2017〕9號)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和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請企業認真核對投檔產品信息,對公示產品、未通過產品有誤或有異議的企業或個人,于2018年9月27日前需實名以書面形式掃描反饋至指定電子郵箱。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材料需加蓋公章并附必要的證明材料,逾期未反饋意見,視為企業已核實無誤。
聯系電話:0471—4300268,430026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三批)點擊下載
內蒙古農牧業廳農機局
2018年9月21日
內蒙古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二批)的公示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要求,經企業自主投檔,我局組織自治區農機推廣站有關專家按工作流程,對第二批企業申報的688個處于已上報狀態的補貼產品歸檔信息進行了匯總、審核。本次歸檔的時間節點為7月9日8:30前,之后申報的產品歸入第三批,至9月1日17:30止。第二批歸檔信息中共有639個補貼產品通過審核,形成了《內蒙古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二批)》(見附件),現予公示,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為7天:2018年7月11日—7月17日
二、有關要求
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生產企業應對其自主歸檔產品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承擔法律責任。公示期間生產企業應對公示的補貼產品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對報送虛假信息導致本企業產品補貼額畸高、申報產品歸檔信息與機具實物不符等問題,且企業未主動報告的;被農業部、相關省(區、市)農機主管部門違規處理暫停、取消補貼資格、列入黑名單,被國家或內蒙古質監局抽查不合格產品,我區將采取聯動處置措施,凡違規申報備案、不主動報告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內農牧規發〔2017〕9號)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和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請企業認真核對投檔產品信息,對公示產品、未通過產品有誤或有異議的企業或個人,于2018年7月17日前需實名以書面形式掃描反饋至指定電子郵箱。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材料需加蓋公章并附必要的證明材料,逾期未反饋意見,視為企業已核實無誤。
聯系電話:0471—4300269;430026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二批)點擊下載
內蒙古農牧業廳農機局
2018年7月11日
各有關農機企業: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要求,經企業自主投檔,我局組織自治區農機推廣站有關專家按工作流程對第一批企業申報的共9019個補貼產品歸檔信息進行了匯總、審核,其中8640個補貼產品通過審核,形成《內蒙古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見附件),現予公示,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為7天:2018年5月31日—6月6日
二、有關要求
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生產企業應對其自主歸檔產品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承擔法律責任。公示期間生產企業應對公示的補貼產品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對報送虛假信息導致本企業產品補貼額畸高的、申報產品歸檔信息與機具實物不符等問題,且企業未主動報告的;被農業部、相關省(區、市)農機主管部門違規處理暫停、取消補貼資格、列入黑名單,被國家或內蒙古質監局抽查不合格產品,我區將采取聯動處置措施,凡違規申報備案、不主動報告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內農牧規發〔2017〕9號)等相關規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和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請企業認真核對投檔產品信息,對公示產品、未通過產品有誤或有疑議的企業或個人,于2018年6月6日前需實名以書面形式掃描反饋至指定電子郵箱。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材料需加蓋公章并附必要的證明材料,逾期未反饋意見,視為企業已核實無誤。
聯系電話:0471—4300269、4300268、430382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第一批)點擊下載
內蒙古農牧業廳農機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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