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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暫停昆明鴻溪機電有限公司8GN90-4.2-80型微灌設備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格的通知
冀農機管發〔2017〕68號
各市、縣農業(農機)局:
根據部分縣反映并經調查核實,昆明鴻溪機電有限公司及其相關經銷商在銷售納入我省農機補貼范圍的8GN90-4.2-80型微灌設備過程中,存在未主動報告相關產品補貼比例過高、涉嫌虛假開具發票等提供不真實申請補貼材料問題。
經約談,上述企業承認存在問題。按照農、財兩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要求,經研究決定,暫停昆明鴻溪機電有限公司8GN90-4.2-80型微灌設備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暫停期六個月。暫停期間,請昆明鴻溪機電有限公司依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規定的程序及要求認真進行整改,對已支付的相關產品補貼資金,由企業主動與相關縣農機管理及財政部門聯系,按規定將補貼資金退回相關縣財政部門,對因產品暫停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暫停期滿6個月內,若昆明鴻溪機電有限公司未提交書面申請,視為自行放棄8GN90-4.2-80型微灌設備補貼資格。
授權相關市農機管理部門對經銷上述產品的經銷商進行調查處理,并將查處結果上報省農機局。
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17年11月30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he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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