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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農發〔2017〕266號
各區縣(自治縣)農委、財政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財政局:
為引導植保無人飛機(亦稱農用遙控飛行噴霧機)技術開發和規范應用,助力農業綠色發展,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7〕10號)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農委、市財政局、民航重慶監管局聯合制定了《重慶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民航重慶監管局
2017年10月30日
重慶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方案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7〕10號)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試點方案。
一、試點產品范圍及條件
(一)試點產品種類范圍
單旋翼植保無人飛機、多旋翼植保無人飛機。
(二)試點產品技術條件
1.空機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飛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載藥量10升以上;
2.設計飛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設計飛行真高不超過20米,能夠控制在視距內或擴展視距內操作;
3.有固定的藥箱安裝位置和****匹配緊固件,一款機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藥箱;
4.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后方可作業飛行;
5.加裝有飛行控制芯片、電子圍欄、避障系統軟件、作業飛行數據實時記錄存儲設備和施藥作業系統,具備防重噴漏噴、防農藥漂移功能,能夠實現作業飛行可識別、可監測、可追查;
6.獲得省級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
(三)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條件
1.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臺,能夠對其產品的作業飛行實行遠程實時監測、安全管控,且該平臺已直接或間接接入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機云交換系統;
2.擁有健全的植保無人飛機操作人員培訓考核體系,有較強的培訓師資力量,能夠對其產品操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安全飛行常識、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藥技術和突發情況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考核。
3.參與試點的生產企業需按規定向市農委提出申請。
二、補貼標準
實行定額補貼,對每檔產品補貼額按不超過該檔產品2017年市場銷售均價的30%測算。經專家評審,單旋翼植保無人飛機每臺補貼29000元,多旋翼植保無人飛機(含電池)每臺補貼16000元。《重慶市2017年植保無人飛機補貼額一覽表》見附件。
三、補貼對象條件
補貼對象為本市范圍內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主要包括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植保作業組織、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等,對個人購置植保無人飛機暫不予補貼。補貼對象應擁有一定數量的經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或專業機構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有相對健全的植保無人飛機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包括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在申報補貼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已完成一定規模的植保作業量等。
四、實施時間和補貼額度控制
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時間為2017年10月30日—2018年3月30日。
2017年度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資金實行全市總量控制,資金總量不超過1000萬元。每個補貼對象購買補貼機具不超過3臺,在申請補貼對象較多而補貼資金不足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定補貼對象,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先申請先享受,補貼資金用完即止。
五、補貼申辦流程
(一)產品申報審批
按照企業自主申報、市級研究審定的程序進行產品申報審批。申報企業對其提供的申請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二)補貼操作程序
購機者購機并在本市轄區內單機完成植保作業面積200畝以上方能申報補貼,申報補貼時應向鎮鄉(街道辦)農業服務中心提供購機環節材料、作業合同、作業量證明等相關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補貼申報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實施方式,具體操作程序按市農委、市財政局印發的《重慶市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渝農發〔2015〕72號)執行。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信息公開。全面公布試點產品、補貼標準、操作方式、受益信息、作業信息等情況,公告試點產品技術優勢、安全使用風險等提示信息。
(二)明確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試點產品生產企業和補貼受益對象書面承諾制,明確產銷企業在產品質量、售后服務、智能化管控平臺建設、遠程實時監測、操作人員培訓考核、退換貨及糾紛處理、作業量電子及書面信息提供等方面的責任義務,明確補貼對象在遵守補貼政策實施、國家空中交通管制、通用航空飛行有關規定等方面的責任義務。
(三)強化資金監管。落實市、區縣、鄉鎮“三級監管”機制,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發現產品質量不穩定、用戶投訴較多或售后服務不到位的,市級、區縣農機主管理部門可按有關規定,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暫停補貼、取消補貼資格及列入黑名單等處罰。各區縣農機主管部門要規范補貼產品核驗流程,加強操作人員培訓合格證明核驗,加強植保作業量核驗。各區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補貼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金安全。
(四)加大進度監測。市、區縣和鄉鎮農機主管部門應加大對植保無人飛機試點補貼實施進度監測,出現短期內大批量等銷售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置并報告。
(五)注重總結提升。各區縣在2018年3月30日前,將本年度植保無人飛機補貼試點實施情況總結報告報送市農委、市財政局。
試點結束后,本實施方案即行廢止。
重慶市2017年植保無人飛機補貼額一覽表
大類 | 小類 | 品目 | 分檔名稱 | 基本配置和參數 | 中央補貼額(元) | 備注 |
田間管理機械 | 植保機械 | 遙控飛行噴霧機 | 多旋翼植保無人飛機 | 多旋翼植保無人飛機(含電池)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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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間管理機械 | 植保機械 | 遙控飛行噴霧機 | 單旋翼植保無人飛機 | 單旋翼植保無人飛機 | 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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