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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2017年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補助實施方案
各市(地)、縣(市、區)農委(農業局)、農機局(總站)財政局:
為提升全省耕地地力,促進綠色生態農業建設,按照《黑龍江省建立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省農作物秸稈還田工作實際,制定了《2017黑龍江省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補助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農業委員會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17年9月4日
2017年黑龍江省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補助實施方案
為促進全省綠色生態農業的建設,按照《黑龍江省建立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全省農作物秸稈還田工作實際,以提升耕地地力和秸稈禁燒為主要目標,鼓勵秋季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促進全省農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通過適當補助玉米秸稈機械化深翻或松耙還田作業,鼓勵引導農民大力實施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提高耕地有機質含量,提升耕地地力,實現耕地用養結合,減少秸稈焚燒,提高玉米秸稈利用水平,保護全省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生態農業健康發展。
二、補助對象、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補助對象。補助對象為全省地方(不含農墾)在本縣(市、區)實施玉米秸稈翻埋、碎混直接還田作業,并安裝具備秸稈還田遠程自動檢測儀器的本地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二)補助標準。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每畝補助40元。
(三)技術要求。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技術參照省農委下發的《關于推廣黑龍江省秸稈還田耕種機械化技術模式的通知》(黑農委函〔2016〕464號)中規定的翻埋、碎混秸稈還田模式執行,實施玉米秸稈直接還田。深松、深翻深度達到30厘米,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后,要及時起大壟、鎮壓,達到待播狀態,避免春季整地跑墑。
三、補助要求
為確保補助資金真正用于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要在補助實施上做到“四個明確”。
(一)明確資金撥付方式。省農委審核并匯總各級農機指揮平臺顯示的各地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面積,與各市(地)農機管理部門上報面積進行比對確認后,按照補助標準,形成資金分配意見,會同省財政廳報省政府批準,將2017年補助資金下撥各地,各地按作業面積將補助資金撥付給補助對象。
(二)明確作業方式。在機械收獲基礎上,對在實施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中,采取深平翻或松耙作業方式給予補助。同一地塊有深翻、深松、耙地等多項或重復作業的,經秸稈還田檢測儀檢測合格后,只給予一次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補助,不得重復補助。
(三)明確作業機具。參加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并可享受補助的作業機械,必須是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已經安裝秸稈還田檢測儀的機車,所安裝的檢測儀需能夠與我省農機指揮平臺實現有效數據連接。2017年以前已安裝深松整地檢測儀的機車,可通過產品升級,實現秸稈還田檢測功能,同時保留深松整地檢測功能。
(四)明確驗收方式。駕駛員在開始作業時要登陸農機指揮平臺,確認檢測儀是否運轉正常。在作業期間,也要每天登陸農機指揮平臺,比對平臺顯示作業量與實際作業量。作業時要注意觀察,一旦發現檢測儀顯示異常,要暫停作業,立即報修,對不及時報修而導致的作業數據丟失等問題,由駕駛操作人員承擔相關責任。對擅自挪動、拆裝檢測儀部件以及沒有作業機具作業影像的,農機指揮平臺將不予確認作業面積。各縣農機管理部門要有專人每天查看農機指揮平臺顯示的機車作業記錄和質量分析,向機主反饋作業數量和質量等信息,建立工作日志。發現機具作業圖像不清晰等測試設備異常情況,要立即通知機手,并馬上聯系售后,盡快協調解決。
作業結束后,各縣(市、區)農機管理部門對照在各級農機調度指揮平臺上監測到的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面積,在縣、鄉、村同步公示,對公示存在異議的,需進一步組織人工復查,經與指揮平臺溝通確認后,確定作業面積。
四、補助程序
(一)制定方案。各縣(市、區)農機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方案,合理劃定作業區,確定組織工作方式,明確工作責任分工。
(二)組織作業。各縣(市、區)一定要組織已安裝秸稈還田檢測儀的機車開展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作業地塊由村委會負責質量驗收,縣、鄉在作業期間加強指導,隨機抽查。同時要指導作業者填寫《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驗收單》(附表1)和《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資金明細表》(附表2),作為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基礎材料。
(三)公告公示。各縣(市、區)農機管理部門負責并指導鄉、村將本地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面積,在縣、鄉、村同步公示7日,無異議的,確定補助對象和面積,并由財政部門對補助標準和金額進行確認后,由農業(農機)和財政部門聯合以正式文件上報市(地)農機管理部門。
(四)市(地)核定面積。各市(地)農機管理部門要對各縣(市、區)上報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面積進行復核,確定補助面積和對象后將《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情況匯總表》(附表3)以正式文件報省農委農機局,電子版以市(地)為單位于12月15日前統一報省農委農機局,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五)兌現補助資金。縣級財政部門依據省下撥資金和農機部門確認的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面積,將補助資金發放給作業者。各縣(市、區)在兌現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補助政策時,要搞好與現行其他涉農專項資金支持環節的政策銜接,同一地塊已享受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補助的,不再享受深松整地作業補助等作業補助,避免出現對同一支持環節,補助標準不一致、政策抵觸以及重復、多頭補貼的情況。
五、資金管理
補助資金按照省財政廳有關農業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要求執行,由財政部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作業完成面積撥付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保證必要的組織經費,用于技術培訓、政策宣傳、作業組織、示范推廣、匯總公示、檔案管理及績效評價等方面支出,確保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順利開展。
六、推進落實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此項工作積極穩妥進行。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是推進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和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要積極主動向政府領導匯報,成立由縣級政府領導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專項工作推進組,統籌協調,明確分工。
(二)適時把握工作進度。各縣(市、區)要在2017年秋收秋整地前落實好作業地塊和作業機具,積極組織開展作業,于11月底前完成補助對象和補助面積公示,上報市(地),各市(地)完成復核后按時報省。
(三)重點區域重點推進。各地在組織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中,對省政府規定的以哈爾濱市、綏化市以及其它城市周圍、機場周邊、高速公路及國道、省道和鐵路兩側等禁燒區域要重點推進。作業期間派專人指導服務,引導規模連片作業,堅持標準,務求實效。
(四)強化監督考核機制。各縣(市、區)必須按規定對作業補助建立明細清冊,作為核查依據。切實將政策宣傳、組織實施、監督核查、登記造冊、公示確認、資金撥付等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點擊下載
1.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驗收單
2.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資金明細表
3.玉米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情況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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