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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7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新增產品歸檔信息填報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2017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新增產品歸檔信息填報工作的通知
閩農機化處函〔2017〕58號
各相關企業:
根據《福建省農業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5-2017年福建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閩農計[2015]68號)要求,為確保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新增產品歸檔信息填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歸檔范圍
根據《福建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7年)》(附件1)、《福建省省級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7年)》(附件2)內容,對上述品目范圍內的新增產品進行歸檔信息填報。
已列入《2015-2017年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2017年第一批)的產品不再填報歸檔。因鑒定證書續證未及時報告或原分檔標準改變的原因,相關產品需重新申報。
二、歸檔條件
(一)歸檔信息填報的產品應具備部級或省級有效的農機推廣鑒定證書。
(二)《福建省省級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7年)》范圍內產品和市場化改革補貼產品(見附件3)的生產企業如無推廣鑒定證書,可提供與產品品目(或產品分檔名稱)相一致的定型證明文件和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產品定型證明文件可由農業機械或機械工業行業的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省級農業機械或機械工業學會、協會(聯合會)出具。
(三)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有效的資質證書。
(四)農用航空器的生產企業還須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1.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頒發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訓練機構合格證》或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用航空分會授權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培訓資格證明材料。
2.與保險公司合作承保第三者責任險(因操作農用航空器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或財產損失)有關協議或證明材料。
3.生產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2000萬元人民幣相關證明材料。
(五)第三方價格評估報告,主要為價格鑒定部門或審計部門出具的價格鑒定或審計報告。
(六)農業部或省級農機管理部門暫停或取消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產品或企業不得填報。
三、申報方式
申報工作采用網上申報的辦法,并按規定提供必要的書面申請材料。
(一)網上填報。企業應通過“福建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助歸檔系統”(網址:http://120.35.30.163:22018/,以下簡稱“歸檔系統”)進行歸檔信息填報。
1.企業在網上“歸檔系統”填報產品信息過程中,應按照企業歸檔信息填報網上操作流程圖(附件4)操作。
2.補貼分檔的關鍵技術參數包含產品的結構參數和基本技術規格參數,填寫要與推廣鑒定報告或檢驗報告相一致,產品配套動力為柴油發動機的,必須注明發動機排放標準信息。如果推廣鑒定報告或檢驗報告中沒有歸檔必需的參數,企業可提供由原鑒定機構出具的相應參數證明材料。如無法出具,造成評審專家不能判定產品具體歸檔,所填報的產品將自動歸入**低檔。
(二)書面材料。書面證明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每款產品裝訂一冊(膠裝),用A4紙復印或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材料封面、歸檔信息確認表必須由網上填報完成后打印生成,歸檔信息確認表須經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1.中央資金補貼產品所需紙質材料:材料封面、歸檔信息確認表、企業承諾書、第三方價格評估報告。
2.市場化改革補貼產品所需紙質材料:材料封面、歸檔信息確認表、經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有效產品企業標準、企業承諾書、第三方價格評估報告。無人機企業需另加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相關責任
企業填報的產品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必須準確、真實有效,如出現下述情況,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自行承擔。
(一)錯填產品參數,產品歸入低檔造成補貼額偏低的,在一個補貼年度內不作調整。
(二)錯填、造假填報產品參數,或企業擅自實施產品促銷降價、降低或減少配置、以次充好等手段導致產品補貼額比例偏高的,產銷企業應主動向當地農機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或提出補貼額建議。未主動報告的,將停辦相關產品補貼,并視調查情況做出相應處理。
五、相關要求及說明
(一)“歸檔系統”將于2017年7月5日8∶30開通,7月28日17∶30關閉,企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填報。書面證明材料收取時間截止8月1日。
(二)企業進行網上用戶注冊和產品信息填報時,須實名注冊,并妥善保存用戶名和密碼信息。
聯系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23號福建省農業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鄭鴻勇
聯系電話:0591-87603024
附件:
1.福建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7年)點擊下載
2.福建省省級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7年)點擊下載
福建省農業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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