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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獲重大成果
4月26日,記者從國土資源部在浙江省德清縣召開的統籌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工作現場交流會上獲悉,據統計,目前33個試點地區累計出臺約500項具體制度措施,其中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地塊共計278宗(其中原15個試點地區259宗),面積約4500畝,總價款約50億元;3個原征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按新辦法實施征地的共59宗、3.85萬畝;15個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退出宅基地7萬余戶,面積約3.2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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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張德霖表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農村土地征收、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按照中央要求,從地方實際出發,從老百姓的獲得感出發,探索出了一大批制度性成果。目前,各試點任務在統籌中向縱深推進。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試點取得實質性進展。山東禹城探索形成“一代管、二提高、三保障”的農民利益保障機制,有效提升了被征地農民的獲得感。通過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征地范圍進一步縮小,征地程序更加規范完善,被征地農民所得補償和分享的增值收益明顯增加。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增效擴能。德清就地入市已常態化,調整入市逐步推進,初步建立起了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實現了土地增效、農民增收、集體壯大、產業升級和基層治理加強。今年中央1號文件下發后,各試點地區深入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既盤活了農村空閑和低效用地,又為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提供了用地空間。
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全面深入推進。江西余江縣在全縣范圍內整體推進,今年5月底前,余江全縣1040個自然村將全面進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天津薊州、浙江義烏、福建晉江、云南大理、寧夏平羅等試點地區在確保農民住有所居的同時,積極探索盤活利用閑置農房和宅基地,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取得了明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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