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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6年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申請指南
一、申請要求
(一)產品應在**新公布的河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產品種類指南中。
(二)企業資質應符合要求。申請省級推廣鑒定的企業應是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農業機械生產者。企業經營范圍應包含申請鑒定產品的生產、制造或組裝,營業執照應在有效期內。
如果制造商名稱與生產廠名稱不一致的,申請時應同時提供生產廠的營業執照和兩者隸屬關系的證明。對于制造商與生產廠無隸屬關系的,應由生產廠直接申請省級推廣鑒定。
(三)申請省級推廣鑒定的產品應是定型產品,生產量和銷售量應符合要求。
(四)申請企業在確定前三條都滿足要求后,按省級推廣鑒定申請材料要求認真準備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則不受理該產品申請。
(五)所有申請材料都要加蓋公章。
(六)一個申請產品準備一套申請材料,按申請材料清單順序夾好裝入資料袋中,資料袋封面附上申請材料清單,企業準備好后要對照審查要求自查。
(七)推廣鑒定申請企業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省級推廣鑒定受理機構一旦發現申請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則根據項目執行的進度作出如下處理,如剛剛提出申請的則不受理,對已經受理并實施的該項目進行撤銷,對已經完成的該項目不推薦發證。
(八)2016年度省級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滿申請續展的,應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出續展申請,證書續展的申請不需要提供產品定型證明文件,但應提供原省級推廣鑒定證書及報告復印件;如果產品參數有變化,應填寫產品主要技術規格參數對照表。
二、申請材料
(一)《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要求提供的材料:
1、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申請表一式三份
填寫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申請表一式三份,經法人代表簽字,蓋申請單位公章。申請表按填表說明認真填寫。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1)申請者營業執照應為企業法人執照。
制造商與生產廠名稱不一致時,應同時提供生產廠的營業執照(如有)和兩者隸屬關系的證明。對于制造商與生產廠無隸屬關系的,應由生產廠直接申請。
2)企業經營范圍應包含鑒定產品類別的生產、制造或組裝等范圍。
3、產品定型證明文件
1)省級推廣鑒定有效期滿續展的,提供原省級推廣鑒定證書和報告復印件。
2)初次申請省級推廣鑒定的產品,必須提供產品定型證明文件。
提供的產品定型證明文件由企業承諾書和以下材料組成:
(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書;
(2)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4)其他單位按相關部門規定出具的產品鑒定證書;
(5)具有資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通過實驗室認可的企業實驗室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
3)定型證明文件中的企業名稱應與申請企業名稱一致。如名稱不一致時,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產品定型證明文件中應包含申請產品名稱、產品型號。定型證明文件中的產品名稱和產品型號應與申請產品一致。如果不一致,則應按有關規定對變化進行說明,并加蓋公章。如果定型產品與申請產品參數不一致,應填寫產品主要技術規格參數對照表。
5)上述第(4)條中產品鑒定證書應由具備資質的有關部門出具。產品(新)成果鑒定證書中鑒定內容應包括:產品標準審查,產品圖紙和生產工藝審查,性能檢驗報告等;應有具備批量生產能力的鑒定結論。
4、產品企業標準
1)采用企業標準的,提供企業標準復印件一份。
2)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提供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作為本企業產品標準執行的證明文件。
5、產品使用說明書一份
1)產品使用說明書應為提交給用戶的印刷版,內容清晰,應包含申請產品型號名稱。
2)產品使用說明書中的企業信息應與申請表填寫制造商名稱一致。
6、認證證書
1)國家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如水泵、飼料粉碎機械、脫粒機等應當提供相應證書及附件的復印件一份;生產許可證證書中的企業名稱應與申請單位一致,生產許可證證書附件中的范圍應包括申請產品。
2)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管理的產品,如18.4kW以下輪式拖拉機、植保機械等,應提供強制性認證證書復印件,證書上應包括申請產品型號名稱。證書應在有效期內。
(二)農業機械產品推廣鑒定大綱要求補充的部分材料要求
1、機構代碼證
制造商和生產廠不一致的,應各提供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2、注冊商標
產品注冊商標(如有)批文復印件或產品注冊商標申請證明文件。
3、樣機照片
按大綱要求提供,能清晰體現樣機特征。
4、產品規格確認表
按大綱要求的格式填寫申請產品的主要技術規格,并加蓋公章。
5、可靠性試驗報告
首次申請省級推廣鑒定的,按大綱規定需要提供產品的可靠性試驗報告。如有可靠性試驗報告,可隨申請材料一起上報。如未提供可靠性試驗報告的,可先受理,項目下達給項目承擔部門后,在鑒定過程中再提供給項目承擔部門。
6、發動機環保型式核準證書
需提供滿足國家第三階段排放要求的型式核準證書復印件。
7、產品生產、技術、銷售和服務等情況報告。
(三)其他材料要求
1、銷量證明材料
首次申請鑒定的產品,生產量和銷售量應滿足有關要求。企業應提供該型號產品的正規銷售發票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其中小型農業機械發票顯示數量累計不少于20臺、中型不少于10臺、大型(或成套設備)不少于5臺(套)。
2、用戶清單
申請企業應提供申請產品的用戶清單并加蓋公章,用戶數量符合大綱要求。企業應對其真實性負責。
(四)符合農機推廣鑒定大綱涵蓋機型規定的,可與主機型合并申報,但應同時提供產品企業標準、使用說明書、強制性認證證書或生產許可證書及大綱要求補充的材料。涵蓋機型的材料與主機型相同時,可不重復提供。
三、注意事項
1、業務受理時間自《河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申請指南(2016)》發布之日開始,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受理。季節性產品過季當年不再受理。
2、河南省農機推廣鑒定業務受理部門:
河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綜合業務室
聯系電話:0371-65683135傳真:0371-65683135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政六街5號思達商務五樓
郵編:450008
3、河南省農機推廣鑒定工作監督投訴部門:
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管理處
電話/傳真:0371-65955284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政七街32號四樓
郵編:450008
4、材料下載網址:
“河南農機信息網”
(現用網址:www.hnnjxxw.top)
附件: 1.推廣鑒定工作情況反饋表 2.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申請表 3.企業承諾書 4.用戶清單格式 5.技術規格確認表 6.產品主要技術規格參數對照表
- 解建恒發布于2016-09-01 14:12指南沒有說明白。把企業搞暈了!特別是指南中《產品定型證明文件》,5)、條中“產品鑒定證書應由具備資質的有關部門出具”。所謂這些部門是那些? 政策與第三方實施檢測單位搞的“青黃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