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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6年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調整情況公示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規定,我局組織開展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2016年度調整工作。經過企業自愿申報、初審、專家論證、評審委員會綜合審議等程序,形成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2016年度調整公示稿(見附件),現予公示,并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本次年度調整包括增補、變更兩種情況
(一)增補產品。主要是經企業自愿申報、初審、專家論證、評審委員會綜合審議后,擬列入自治區支持推廣目錄的產品。有部分企業申報的產品未通過評審,主要是由于企業未提交紙質材料、已在目錄中的產品重復申報、申報產品無有效推廣鑒定證書和推廣鑒定報告等原因。
(二)變更產品。主要是已列入自治區支持推廣目錄產品的型號、企業名稱等信息發生變化,企業已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核實,擬在本次調整中予以變更。
二、注意事項
(一)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即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6日。
(二)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自治區農機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所反映的問題要真實客觀、實事求是,提出異議者需寫明單位名稱、異議詳細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異議受理部門:自治區農機局科教處
電話:0991—4338386(傳真)
2016年8月15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xj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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