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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可無抵押貸款
安徽省設立融資風險補償基金
近日,記者從安徽省財政廳獲悉,為破解我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省財政廳會同省農委研究制定出臺了《關于開展設立融資風險補償基金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發展試點指導意見》,計劃在全省選擇10-15個縣(或市)開展試點,設立融資風險補償基金,融資風險由財政、銀行、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按比例共同承擔。此舉將撬動銀行加大對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信貸資金投入,放大財政資金扶持效果,支持促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持續健康發展。
“設立支農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將財政投入方式由以往的直接補助,改進為運用市場化手段投入,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撬動銀行加大對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信貸資金投入,放大財政資金扶持效果。”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全省融資風險補償基金規模預計可達1億元以上,將累計撬動銀行信貸投入5億元以上。
按每個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放貸30-80萬元測算,全省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可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600-1700家,平均每縣40-110家,將有力地緩解當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發展中普遍存在的融資難突出問題。
根據規定,在試點地區,合作銀行以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為**高額質押,為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提供1年期內無抵押、無擔保或弱抵押、弱擔保貸款。原則上,合作銀行按照不低于融資風險補償基金5倍規模放大信貸。參與試點并獲得信貸資金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要按照不高于貸款額度10%比例繳納保證金(具體比例由試點地區確定),待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按期歸還貸款后,由銀行退還保證金。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貸款上限為80萬元。
如出現逾期貸款,啟動風險補償程序,首先抵扣該農民合作社或家庭農場繳納的保證金,剩余欠款由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合作銀行按一定比例承擔損失。銀行追償不良貸款后,按比例歸還融資風險補償基金。
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用于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生產發展,支持引進農業新品種新技術、購置農業生產資料、開展標準化生產、農產品初加工及市場營銷等,不得用于非農領域。
同等條件下,優先扶持承擔綠色增產模式攻關示范、從事糧食適度規模化生產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扶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內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扶持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優先扶持國家級、省級、市級示范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
根據《指導意見》要求,5月中旬,安徽省將擇優選擇10-15個縣(市)開展試點(含安徽省農業產業化指導委員會批準的4個農民合作社示范創建縣)。省里對每個試點縣(市)安排資金不低于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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