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重慶市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渝農發〔2014〕70號
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農林水利、農業水利)委(局)、財政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財政局: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4〕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了《重慶市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2014年3月31日
重慶市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效應,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4〕6號)及《重慶市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管理暫行辦法》(渝農發〔2013〕3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轉變農機化發展方式為主線,以調整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全面提升我市農機化作業水平為主要任務,全面協調推進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設施農業、林果業及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注重突出重點,向優勢農產品主產區、關鍵薄弱環節、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傾斜,提高農機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注重統籌兼顧,協調推進我市農機化發展;注重扶優扶強,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農機具;注重陽光操作,加強監管,進一步推進補貼政策執行過程公平公開;注重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切實保障購機者選擇購買農機的自主權;注重發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調動購機者購買和使用農機的積極性,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范圍與補貼資金分配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覆蓋全市所有農業區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局、市農委綜合考慮各區縣耕地面積、主要農作物產量、農作物播種面積、鄉村人口數、農業機械化發展重點,并結合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分配,由市財政下達到各區縣。區縣根據補貼資金預算額度合理安排本年度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原則上不得超支,結余結轉下年使用。
三、補貼范圍與補貼標準
?。ㄒ唬┭a貼范圍。根據農業部發布的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確定適合我市農業生產需要的補貼機具品目范圍。補貼機具必須是已列入國家支持推廣目錄或重慶市支持推廣目錄的產品。2014年主要補貼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和其他機械等11大類34個小類73個品目機具?!吨貞c市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見附件1)。
?。ǘ┭a貼標準。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本市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分檔補貼標準見《重慶市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附件2)。各區縣可根據本地情況對補貼機具實行縣級累加補貼。
四、補貼對象與經銷商的確定
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并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
農機生產企業自主設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質條件,自主確定補貼產品經銷商。根據“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督促補貼經銷商守法誠信經營、嚴格規范操作、強化售后服務,并對違法違規補貼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系統開放經銷商注冊及生產企業選擇經銷商截止日期為2014年4月30日。市農委分批次匯總經銷商名單,并通過重慶農機化信息網及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向社會公布,供購機者自主選擇。經銷商根據市場情況要在各地設立銷售點的,自主確定銷售點資質條件,按照“誰設點、誰負責”原則,對銷售點銷售補貼機具的行為負全部責任。經銷商應將設點情況及時報市農機推廣總站以便統一開通登陸系統賬戶。區縣農機主管部門登陸補貼信息系統,導出本轄區內的經銷點并在當地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上對外公布。購機者可以在全市范圍內跨區縣選擇經銷商自主選機購機。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應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有關規定對經銷商加強監管。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經營補貼產品。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