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烏魯木齊板房溝附近的一家加油站間接漲價,受到物價部門的處罰。
昨日,記者從烏市價格監督局了解到,物價部門通過對全市范圍內成品油價格調整政策執行情況檢查發現,板房溝附近這家加油站并沒有按照規定的執行密度值進行升單位的換算,從而造成間接漲價。
烏市價格監督局相關負責人說,質監局8月1日已公告成品油執行密度值,以90號汽油為例,加油機顯示的每升價格,乘以批準執行密度值(千克/立方米)735,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單價7.206元/公斤,若加油站未按此換算,會使得銷售價高于規定價。(新疆消費晨報 曲媛媛 袁瑞)
發表于 @ 2008年08月25日 11:08: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