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的位置:農機通首頁>>農機博客>>羅曉>>管理經緯>>
(推薦)
企業管理之我見
魏東梅
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無時不存在管理,無處不存在管理。管理就是企業為實現其目標,由管理者對組織內部的資源進行計劃、組織、領導、控制,促進其相互配合,以獲取**大效益的動態過程。管理是讓人們相互協作成為可能的科學,管理的重點是對人進行管理,管理的使命是創造價值。因此說,管理既是科學的又是藝術的。
管理分為三個層面:硬管理、軟管理、柔性管理。企業管理的基本原則應是“軟硬相濟”。就是要通過制定和實施全面的嚴格的強硬的管理制度,對員工行為進行規范。這些管理制度,是企業賴以存在的基礎,是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不斷制定和完善的。因此,管理制度更加強調外在的約束,強制的約束,通過這種約束對員工進行監督、考核、監控等,保證企業計劃、目標的實現。但我們知道,人是有思想的,人的行為受思想的支配,思想是人的內在約束。因此,在企業管理中,除了嚴格的規章制度這種“硬”約束,還需要一種思想的“軟”約束,也就是內在的約束,這種內在的約束就需要通過企業文化(企業文化,就是企業信奉并付諸于實踐的價值理念)來體現。
企業文化作為一種無形的、非強制性的約束力量,它能夠彌補規章制度的不足。這種軟約束即內在約束就是員工在認同企業價值理念的的前提下,內在約束自己的行為,是一種自我約束,有了這種內在的自我約束,才有利于排除企業制度管理上的潛在障礙。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在其成長的歷程中,既需要外在約束,也需要內在約束。外在約束是基礎。也就是說,公司應當將規章制度的完善和執行置于首要地位。管理制度必須是無情的、強硬的,離開這種外在約束談內在約束是不切實際的,而在無情的制度之上,應當提升有情的人性管理,盡可能地提升員工內在約束的自覺性,鼓勵和激發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計劃、目標的實現。
企業文化作為一種軟管理方式,對那些不利于企業長期發展的不該做、不能做的行為,常常發揮一種“軟約束”的作用,為企業提供“免疫”功能。因此,企業文化絕不是可有可無的,它是企業成熟的標志,它能使企業成為百年老店,使企業之樹常青。但是企業文化又不可能代替企業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建設,只有將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我們才能達到管理的**佳點。
當有一天,我們不需要制度和管理做約束的時候,我們就進入了管理的**高層面——柔性管理。柔性管理就是“不管理”,是一種更加深刻、更加高級的管理,因而也是難度很大的管理,是豐富多彩的管理。
然而,無論以上提到的哪一種管理,重點都是對人進行管理,人是企業中**為重要的資源,他們為企業目標的達成貢獻了才能、技術、知識和經驗。在企業中,雖然人、財、物,產、供銷各個要素、環節都需要管理,但人作為**活躍的生產要素,卻是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其實,人的管理不外乎這幾個方面:選人、用人、評人、育人和留人。選人要“賽馬”而不要“相馬”;用人要“用合適的人做合適的事”,使“人適其職,職適其人,人盡其用,才有所值”;評人要“重績效”而不要“重苦勞”;育人要幫助員工成為他們能夠成為的人;留人要為員工提供“實現人生理想和個人價值的寬松工作平臺和發展空間”。
發表于 @ 2008年08月22日 18:39: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