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購置補貼對于所有涉“農”的人都是一個大好政策,這是一項推進我國農業現代化的戰略性舉措。這項惠農政策實施三年來所取得的成績是巨大的,可以說農機管理部門在執行這項政策的過程中盡到了應盡的職責,總體看來也做到了公平與公正。
事實上,沒有一項制度可以執行得完美無缺,有這樣那樣的議論和不同的看法是十分正常的,不必諱莫如深。作為政策的執行者在做這件大好事時不僅需要有寬廣的胸懷,敢于正視不足,也要有防微杜漸,糾正偏差的決心和勇氣,努力在公平與效率之間尋求一個合理的度。
作為購置補貼政策的執行者的各級農機管理部門,首先需要擺正自己的位置。農機購置補貼是財政投入,是國家給予農民的恩惠,這里面不存在政策執行者與受益人的施予和被施予關系,因此各級農機管理部門更應該把自己看成一個純粹的服務者,而不應該是一個決策者。擺正了這樣一個位置,就能夠更加坦然一些,并在實施的過程中做到更加客觀與公正。
面對利益和權利,事實上真正能做到不動心,是十分困難的,所以這就需要有相應的機制和制度進行約束,當然也需要有監督。因而對于農機購置補貼這塊越來越大的“蛋糕”,相應的約束和監督必須更加明晰,在盡量避免“權力尋租”的同時,還要及時遏制那些已經顯現的“權力尋租”苗頭,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政策的順利實施。
其實,這里涉及到一個公正、公平地執行政策的成本問題,越是要做到公平,成本就會越高。比如,要制定一套非常公平的辦法,就需要下很大的功夫,而實際上,看上去再完美的辦法,也需要人去具體執行,越是精準細致的辦法,執行起來難度就越大,因而成本就越高,這是農機管理部門不能承擔的,這樣一來就有可能產生“權力尋租”的問題。因此,要在公平與效率之間尋求一個合理的度,**好的辦法就是要**大限度地減少人為的操作程序,也就是說管理部門只需要制定好透明的規則,具體的運作,要盡可能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經濟學原理告訴我們,市場運作往往比人為的運作要有效率得多,也要公正得多。
具體地說,農機購置補貼既然是要補給購機的農民,那么是不是可以考慮將相應的款項直接返到農民手中呢?至于企業的產品以什么樣的價格買給農民,就讓市場說了算,如此一來也就不必由農機管理部門來與企業討價還價了。農機管理部門所要做的事就是,確定補貼的大框架和補貼的尺度,至于農民要買哪個品牌的產品則要讓農民自己決定,而不是別無選擇。再就是,各地農機管理部門**好不要與各種展覽會、現場演示會等等贏利性項目相關聯,也不必委托某個公司來銷售所要補貼的農機,如果從這些“瑣事”中完全解脫出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人們擔心的“權力尋租”產生的可能性就會大為減少。
發表于 @ 2008年07月09日 18:48: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