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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
杜文紅
進入21世紀,經濟全球化的步伐進一步加快,市場競爭更加激烈,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呈現日益增長的趨勢。尤其是在美國的安然、世通事件發生后,風險管理引起不少先進國家企業界的普遍關注和重視。因此,如何辨識、評估、防范、控制風險,已成為當今社會的焦點問題。
“企業法律風險”,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因自身經營行為的不規范或者外部法律環境發生重大變化,而導致的與企業所期望達到的目標相違背的法律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企業開展法律風險管理,就是對企業生產運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中進行法律風險的監控,對過程中發現和反饋的風險問題不斷地改進和優化,為企業提供一個更加完善的生產經營法律環境。目前在西方發達國家,風險管理的理念、技術、方法和手段已經應用于企業戰略制定、投融資決策、財務報告管理、內部審計體系建設等方面,涵蓋了從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安排到各項業務運作流程和操作等各個層面,形成了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但是,在我們國家尤其是國企,風險管理仍然是現實管理的一個相對薄弱地方。由于我們開展全面風險管理才剛剛起步,因此筆者認為,我們的企業推行這方面的管理工作需要從基礎做起,如此才能筑起保證企業基業常青的風險管理“防火墻”。
樹立企業風險意識。法律風險的存在是不以企業經營者的意志為轉移的,經濟活動中的交易行為決定了法律風險的客觀存在。企業必須強化領導人和員工的法律風險意識,從源頭上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由于工作崗位的不同,企業營運過程中發生的法律風險原因和結果也不盡相同,各級領導、相關部門和員工在工作中要注意培養自己的法律風險意識,要將風險管理意識轉化為全體員工的共同認識和自覺行動,如此才能減少和避免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潛在的法律風險,使企業得以健康、有序、可持續地發展。
建立和完善企業規章制度。企業要將法律風險管理貫穿于管理的全過程,對涉及法律風險的重要事項要以企業規章制度的形式對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補救作出規定,還要對涉及上下級、各單位和部門之間的風險防范職責、信息溝通渠道進行明確。要將國家法律法規、企業政策、標準、制度等分解為企業及其員工自覺遵守的行為,使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當然,企業也要根據戰略發展以及法律環境和市場競爭環境的變化,適時對企業風險管理制度進行相應的修訂和完善,確保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有效實施。
充分發揮企業法律顧問的作用。企業要將法律作為一種管理的資源,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絕不僅僅是“打官司”,企業法律事務主要包括合同管理、經營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問題、企業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和規范性、企業改制投資、公司設立、知識產權保護、經營糾紛以及勞動合同糾紛處理,等等。企業只有擁有高素質的企業法律事務人員并保證其履行相應的工作職責,才能把握工作主動權,防患于未然。為此,企業法律顧問要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中發揮主導和監控作用,對生產經營過程涉及的法律問題提出分析意見,實施法律風險論證,**大限度地減少法律風險的發生,充分運用法律賦予企業的權利,保護和促進企業經濟發展。
根據企業實際突出重點工作。企業要以重大事項和重大決策、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為控制重點,在防范企業法律風險中,根據不同的工作性質,確定不同的法律風險關鍵點。比如開展并購工作,企業要事先對目標公司做好盡職調查,注意企業產品研發與技術創新與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防范合同簽訂、生效、履行、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確定等方面的法律風險,做好企業應收賬款的風險管理等。此外,還要廣泛收集法律風險管理初始信息,進行法律風險的評估和細分,制訂法律風險的管理策略,提出和實施法律風險的解決議案,增強法律風險控制的主動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加強內部監督與考核。企業產生法律風險的原因,往往是由于內部責任不清、決策草率、制度不健全、監管失控、法律審核把關不嚴等。因而,對企業內部法律風險管理的監督與考核,也是建立和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重要環節。企業要建立內控責任制度、財務報告制度、審計監察制度、風險預警制度等一系列內控措施,提高對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增加法律風險管理的責任意識。要定期對法律風險防范工作的實施情況和有效性進行監督和評價,保障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
培育企業風險管理文化。企業要樹立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為核心的價值理念,將法律風險管理融入企業文化建設中,形成崇尚法治、誠信守法、追求創新的良好氛圍,促進企業建立系統、規范、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提升企業的綜合防控能力。
實施切合企業經營發展實際的風險戰略管理,穩健中求發展。企業需要正確地處理好業務發展和風險承受能力之間的關系,確保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可承受的范圍內,通過法律風險防范提高企業收益的質量,實現企業利益**大化。
總之,開展企業法律風險全面管理,能夠使企業建立起動態的自我運行、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風險管理平臺,形成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實現標本兼治,達到全面防范或化解企業法律風險的目的。
發表于 @ 2008年07月25日 18:24: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