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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農業是一面鏡子
王東京
近一個時期,農業問題再度成為社會熱點,然而關心的人一多,人多嘴雜,爭論也就多了起來。筆者無意對各家觀點進行評說,而想換一個角度,談一談西方主要國家發展農業的經驗與教訓,希望能對爭論的各方及廣大讀者有些啟發。
俄羅斯:土地與自由的變奏
在俄羅斯圣彼得堡,矗立著一尊巨大的青銅雕像:彼得大帝騎在馬上,右手向前揮舞,駿馬前蹄騰空,后蹄將一條巨蛇踩在地下。每當人們路經此處,總會駐足仰視,緬懷這位曠世明君開創的千秋偉業。1689年,年僅17歲的彼得一世放眼看世界,以過人的膽識和氣魄,推行“歐化"改革,建工場,辦教育,遷新都,搞擴張,把封閉落后的俄羅斯,變成了歐洲大陸的強國。然而,即使是偉大的君王,也難以超越他所處的時代。彼得大帝的改革,未曾觸動土地所有制,千百萬俄國農奴仍然一貧如洗,處于水深火熱之中。直到一個半世紀以后,俄國又歷經兩次變革,才廢除了農奴制度,走上了農業現代化之路。
彼得一世的后繼者,窮兵黷武,意欲稱霸歐亞。打仗靠的是實力,除了兵強馬壯,軍需給養也要確保無虞;而俄羅斯氣候寒冷,人口稀少,農業生產發展緩慢。為實現帝國霸業,統治者置民生于不顧,硬要從農民身上榨出油來,而農奴制恰恰是一部**好的“榨油機":農奴手無寸土,又無人身自由,只得依附農奴主和貴族,他們不僅為主人無償勞動,還要繳納苛捐雜稅。靠搜刮民脂民膏補充軍力,俄國在對外戰爭中連連得手,版圖不斷擴大。對沙皇來說,農奴制“法力無邊",不僅毫無必要廢除,還需不斷強化。1765年,葉卡特琳娜二世一紙詔書,便將5000萬俄畝新擴國土,連同土地上的農民,賞給皇親國戚和立功戰將。到19世紀初,俄國農奴超過2000萬,占全國人口的90%以上。
1846年,英國廢除《谷物法》,降低糧食進口關稅。以農為主的俄國,糧食出口激增。看到種糧有利可圖,農奴主便變本加厲,再一次在農奴身上做文章,讓農奴無償勞動的時間,由每周3天增加到5天,“官"逼民反,農奴不堪其苦,只得鋌而走險,揭竿而起。這一時期,各地暴動此伏彼起,多達300多次。除了“內憂",還有“外患"。1853-1855年,俄國對土耳其發動克里米亞戰爭,結果被增援的英法聯軍打得落花流水,潰不成軍。痛定思痛,俄國統治者終于明白,英法之所以取勝,不光在于裝備精良,而是由于它們早就完成農業革命,實現了工業化,國力強拳頭自然就硬。
1861年2月,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簽署法令,宣布廢除農奴制。農奴在法律上取得獨立,農奴主不能再買賣農奴,也不能干涉他們的生活。法令還規定,農奴可以得到一塊份地,雖仍需向農奴主購買,但只需繳納20%的現金,其余由政府以有息債券代付,購買者可以在49年內向政府還本付息。1861年的法令,使1000多萬農奴“受益",1863年和1866年,俄國又先后頒布兩個法令,改變了“皇族農奴"和“國家農奴"的身份,這樣一來,俄國農奴全都由此獲得“解放"。
人們常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農民贖買的份地,代價也是高得驚人。當時國家把地價抬得老高,原本只值6.5億盧布的土地,而賣給農民卻要9億盧布,加上償付國家貸款本息,農民實際花銷不下20億。不僅農奴主從中大撈了一筆,而且國家也收取了大量的利息,倒霉的只有農奴,為了贖回自由身,他們被狠狠宰了一刀。盡管如此,農民還是有了指望:只要辛勤勞作,省吃儉用,多年后或許會無債一身輕;說不準哪天手頭寬裕了,還能再買地蓋房,過上好日子。而原來的農奴主,錢更多了,人手卻少了,于是便不再廣種薄收,開始購置農機,使用化肥,生產效率大大提高。廢除農奴制,終歸是解放了生產力,使俄國農業出現了重大轉機。
可是,農業發展的桎梏,至此尚未打碎。也許是讓農奴暴動嚇破了膽,當權者在宣布解放農奴的同時,又下令在各地普遍建立“村社",給農民套上了新的“緊箍咒"。根據新法令,農民必須帶著份地,加入村社組織。未經村社允許,農民無權出賣、轉讓土地,也不能擅自脫離村社。原來的農奴主,搖身一變,成了村社的“保護人",有權撤換村長,驅逐村民,未經其允許,村社不得改變耕作方式,不得開墾荒地。農戶之間實行“連環保",互相監督,哪戶若不服從村社管理,作奸犯科,鄰里會因知情不報受累遭殃。幾個村社組成鄉,鄉一級設行政、司法、警察機關,是維護帝國秩序的根基。建立村社組織,牢牢縛住了俄國農民。難怪幾十年后,列寧對這段歷史作出了這樣的評價:俄國農民獲得“自由"的時候,已經被剝奪得一干二凈了。
村社的建立,抵消了廢除農奴制的成果。農民的份地不能買賣、轉讓,限制了土地集中,阻礙了農業規模經營;因農民不能自由流動,城市工廠普遍缺乏勞動力,工業化步履維艱。到20世紀初,俄國非但沒有國富兵強,與美、英、法、德等國的差距反而越拉越大,成了列強中實力**弱的一個,在新一輪國際競爭中,明顯處于劣勢。1906年,內閣總理大臣彼得·斯托雷平執掌大權,為了挽救日薄西山的俄帝國,在尼古拉二世支持下,于同年11月,又一次對農業進行改革。
斯托雷平政府規定,農民的份地純屬私有財產,有權退出村社,可以自由轉讓、買賣。根據新法令,先后有1600萬俄畝土地真正回到農民手中,有240多萬戶農民從村社退出,單立門戶,自主經營。政府還責令農民銀行發放優惠貸款,推動土地兼并,培植了154萬個獨立農場;同時,組織破產農戶移民西伯利亞,試圖在廣袤的邊疆地區,發展更多的現代農場。斯托雷平的改革,使土地和農民自由流動問題基本上得到了解決。1908-1914年,有110萬份農地進入市場交易,300多萬農民不再固守窮廬,或加入移民大軍,或以真正的自由人身份,進入城市勞動力市場。
像所有氣數已盡的王朝一樣,俄國并沒有因斯托雷平的出現而擺脫覆滅的命運。今天,也很少有人知道斯托雷平這個名字,但這場改革對俄羅斯的歷史,影響卻極為深遠。當改革進行到第7個年頭,俄國谷物產量便達到8600萬噸,這個紀錄,即使到了1953年的蘇聯,也沒有被打破。于是,有人甚至認為,斯托雷平的改革,是沙俄留下的一筆財富,從當今俄羅斯的農業變革中,都能或多或少地看到斯托雷平改革的影子。
法國:農業優先發展政策
據說1871年普法戰爭結束時,普魯士首相俾斯麥問一名法軍戰俘,仗打完了想干什么?那人回答說:“趕緊回家種地去。"俾斯麥不禁慨嘆:“拿破侖三世有這么好的子民,何苦還要發動戰爭!"的確,法國農民以吃苦耐勞著稱于世,他們起早貪黑,不辭勞苦,精耕細作,可就是如此,法國的“吃飯"問題,卻長期是一個老大難。直到“二戰"前,還是農產品凈進口國。戰爭結束后,政府采取優先發展農業的政策,僅用20多年時間,就實現了農業現代化。到1972年,法國已成為僅次于美國的農產品出口大國。
近代法國農業曾有過短暫的輝煌。大革命時期,政府于1793年頒布法令,把土地分成小塊,賣給農民。地成了自家的,農民種田當然賣力,糧食產量也蹭蹭往上漲。可過了些日子,農業便徘徊不前。原因很簡單,農村人口多,土地零碎,大農機使不上勁,新科技也施展不開。農民為了“溫飽",養牛耕田,喂豬過年,就這樣,法國的小農經濟搞了100多年,人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境況并沒有多大的改善。
法國搞農業現代化,**突出的矛盾,是人多地少。20世紀50年代中期,政府出臺一系列措施,推動“土地集中",實現規模經營。為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政府實行了“減"的辦法:年齡在55歲以上的農民,國家負責養起來,一次性發放“離農終身補貼";鼓勵農村年輕人離土離鄉,到國營企業做工;其他青壯年勞力,政府出錢辦班,先培訓,再務農。與減少農業人口的做法相反,對農地經營規模,政府用的是“加"法:規定農場主的合法繼承人只有一個,防止土地進一步分散;同時,推出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父子農場、兄弟農場以土地入股,開展聯合經營。各級政府還組建了土地整治公司,這是一種非盈利組織,它們擁有土地優先購買權,把買進的插花地、低產田集中連片,整治成標準農場,然后再低價保本出售。此外,國家還給大農場提供低息貸款,對農民自發的土地合并減免稅費,促使農場規模不斷擴大。1955年,法國10公頃以下的小農場有127萬個,20年后減少到53萬個,50公頃以上的大農場增加了4萬多。農業勞動力占總人口的比例,50年代初近40%,現在只有2.2%,農民平均占有農地達到10公頃以上。
在著手農地整治的同時,農業機械化也緊鑼密鼓地迅速推開。在法國政府的頭3個國民經濟計劃中,“農業裝備現代化"被擺上突出位置。戰后初期,國內生產資金極度匱乏,法國政府拋掉“既無內債,又無外債"的理財觀,大膽向國外借款,不惜一身債,先把農業機械化搞上去。農民購買農機具,不僅享受價格補貼,還能得到5年以上低息貸款,金額占自籌資金的一半以上。農用內燃機和燃料全部免稅,農業用電也遠比工業便宜。為保證農機質量及其方便使用,政府頒發“特許權證",指定專門企業,在各地建立銷售、服務網點。不論哪個廠家、哪一年的產品,其零部件都能隨處買到。農用機械價廉物美,售后服務有保證,自然受到農民的歡迎。1955-1970年,各農場拖拉機擁有量,從3萬臺增加到170萬臺,聯合收割機從4900部增至10萬部,其他現代化農用機械,也很快得到普及。法國只用了15年時間,就實現了農業機械化。
傳統的小農經濟,一大特點是小而全,自給自足。人們務農,先要滿足自家幾口人的吃穿。本來只有二畝三分地,既要種糧,又想種菜,還得圍欄壘圈,喂豬養牛。零七碎八的農活太多,結果啥也做不好。在政策的推動下,農場的規模擴大了,機械化提高了,政府又不失時機,做起了“專業化"文章。根據自然條件、歷史習慣和技術水平,對農業分布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全國分成22個大農業區,其下又細分出470個小區:巴黎盆地土地肥沃,便大力種植優質小麥;西部和山區草場資源豐富,重點發展畜牧業;北部氣溫低,大規模種起了甜菜;按照地中海地區的傳統,還得擴大葡萄種植。到二十世紀70年代,法國半數以上農場搞起了專業經營,多數小農戶也只生產兩三種農產品。農業生產分工越來越細,效率越來越高,收益也越來越可觀。法國農民人均收入,達到城市中等工資水平。
農業是弱質產業,很多國家都采取保護政策,法國也不例外。以前政府靠提高關稅、價格補貼,來保護農民生產積極性。隨著國際市場逐漸放開,農業再一味地靠保護,路只會越走越窄。60年代中期以來,法國政府調整思路,把扶持農業的重點,放在生產、加工和銷售領域,力圖通過“產業化",把本國農業做大做強。這方面,法國的做法有獨到之處。農業宏觀指導,由政府負責;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交給合作社去辦。在法國,農業食品部和漁業部主管農業,負責產供銷全程規劃,其他任何部門無權插手。這樣就避免了條塊分割、多頭指導。為了防止這兩個部門位高權重,失去監督,總理專設私人辦公室,定期了解基層農業情況。另外,還成立了“全法**高農業發展指導委員會",涉農各行業都有代表參加,重要的農業政策,必須由這個機構提出,然后才交給議會討論,從而實現了“農民的事情農民辦"。產生于19世紀中葉的合作社,在當時的法國成了農民的當家人。到60年代末,法國建起了3100個農業信貸合作社,7200個供應和銷售合作社,14000個服務合作社。合作社一般按行業劃分,農戶可根據經營情況,同時加入幾個合作社。雙方每年一簽約,農民只要侍弄好農活,剩下的事全交給合作社去辦。年終結算時,扣除風險基金和發展儲備金,其余的按入社資金、農產品收購量分給社員。如發生虧損,社員也要按對應的份額承擔風險。為了鼓勵合作社發展,國家出臺有關政策,合作社可免交33.3%的公司稅,當然,合作社如果違規經營,國家也有權予以取消。經過幾十年發展,目前法國農戶基本上都成了“社員"。農業合作社占據了農產品市場絕大多數份額,生產資料和飼料基本上由供銷合作社銷售,90%以上的農場貸款業務由信貸合作社提供。
為了扶持農業發展,法國付出了極大的努力。僅拿投資來說,二戰后,法國實行的是“以工養農"政策,1952-1972年,農業投資增長幅度,超過其他所有部門,1960-1974年,國家發放的農業貸款增長了7倍。可是對法國政府來說,這卻是一個“愉快的負擔",法國的農業生產率,20年間提高了3倍,二十世紀90年代中期,農產品進出口順差240億法郎。困擾法國一個半世紀的小農經濟,早已成了過去,代之而起的,是領先世界的現代化農業。
日本:農協托起經濟一片天
俗話說,無農不穩,無工不富。農業這個人類**古老的產業,今天仍然備受各國政府關注。即便是發達的工業國家,也不敢輕易放棄種地的營生。像日本,汽車、電器行銷世界,滿可以用換回的日元,到國際市場購糧買菜,可日本的農民,水稻還是年年栽,果蔬照樣季季種,而且同城里人相比,日子過得也不算差。農業本是弱質產業,在一個工業大國之所以能夠立足,除了政府的關照外,日本農協組織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日本政府當初組建農協,其實也是出于無奈。二戰后,日本百業凋敝,民不聊生。作為戰敗國,飽嘗了失道寡助的滋味,內外交困,苦不堪言。當時,就連首都東京,庫存糧食也僅夠支撐一個半月,居民的糧食定量,每人一天只有一小碗米。解決吃飯問題,得靠增加糧食產量;而要增產,全仰仗種田人出力。為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日本政府大搞農地改革,規定私人占有土地不得超過1公頃,對地主手里多出的土地,國家強行收買,再出讓給無地農民。這樣一來,81%的貧雇農成了自耕農。農民分田分地,自然喜出望外,可乍碰上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反覺得睡覺也不踏實了。為了讓農民吃上定心丸,日本政府于1947年出臺《農業協同合作法》,從上到下,層層建立農協組織,為農民撐腰說話,壯膽打氣。土地分下去,糧食便多起來,可糧多了收不上來也不行,農協又成了政府的催收員,一頭動員農民交糧食,一頭看住糧販不準私收亂賣,這活一干就是20多年。60年代末,日本糧食連年豐收,政府已無力照單全收,隨著經濟持續走高,日元不斷升值,買糧反比種糧更劃算。農業逐漸門庭冷落,無人問津。日本政府審時度勢,于1970年制定了《綜合農政的基本方針》,實施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土地流轉,推廣專業化經營。農協的角色開始發生轉換,一頭連起農民:一頭接起市場,由原來的“二政府",變成了農民的“大管家"。
日本的農協組織,自上而下,分為3個層次,處于**基層的是市町村農協,習慣上叫單位農協。都道府縣建立的是地方農協,稱作“縣聯";農協的全國性組織,按照業務不同,各立門戶。與農民打交道**多的,是單位農協,在日本農村,它的觸角無處不在,無論是插秧割稻賣糧,還是農民生老病死,單位農協一攬子全包。零碎事雖多,但從大的方面說,農協的業務大體有4項:生產指導、組織流通、信用服務和開展互助共濟。
日本耕地少,土地瘠薄細碎,大農場的經營方式推不開,靠一家一戶單兵作戰,農業生產本沒有多少優勢可言。隨著國內農產品市場對外放開,農業的外部壓力越來越大。怎樣才能提高農業效益,增加農民收入?日本政府認為,實行專業化集約經營,是農業的根本出路。主意雖好,可落實起來卻很難。要推廣農業專業化經營,就必須把一家一戶農民組織起來。對此,政府有心無力,做不好也做不了;而與農民打交道,正是農協的老本行。于是,日本政府把大量的涉農業務,委托給農協經辦,農協也當仁不讓,不負厚望,一出手就不同凡響。圍繞著專業化,農協開展了全方位的生產指導。大到農業發展總體規劃,小到農戶選種育苗、打藥追肥,農協都一手操辦,為此費盡心思。農協設有“營農指導機構",聘用營農指導員,走村串戶,提供信息,幫助農民制定增收計劃,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手把手地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在日本,許多農業基礎設施,如育苗基地、孵化廠、冷藏庫、飼料廠,都由農協張羅,以保本價為農民提供服務。有的新產品、新技術,農民一時接受不了,農協甚至實行免費試用。近些年來,日本農村青壯勞力不斷涌向城市,在地里干活的,除了老人便是婦女,對重體力活,他們常常吃不消。對此,農協又伸出援手,把這些活接了過來。這一交一接,無形中便實行了集約經營,優良品種、先進的耕作方式、新型農機具,便通過農協接手的業務,間接傳到了農民手里。
農民要增收,重要的是在產銷兩頭做文章。為了幫助農民降低生產成本,國家、地方、基層三級農協聯起手來,開展生產資料訂購業務。基層農協將農民的訂單層層上報,由農協的全國性組織篩選廠家,以低價格批量訂貨,農戶從農協手中買到的東西,往往比市價低很多。但農民購買生產資料,不光要價廉,而且要物美。全國農協1972年專門建立了農技中心,除了培訓農技人員外,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對貨物進行檢驗,確保經過農協的手,交給農戶的都是優質品。農產品銷售難,很多國家的農民深有體會。日本農協知難而進,當起了幾百萬農民的“集團軍司令”。基層農協建起了農產品集貿所,負責當地農產品集中、挑選、包裝、冷藏,然后組織上市。每天清晨,當城里人還在熟睡時,各地的特色農產品,就已由農協組織運到了貨場。農產品的銷售,通常采取競買的辦法,只有那些出價高、信譽好的批發商,才能拿到出貨單。目前日本農協系統共有集貨所幾千個,此外還有不少全國運輸聯合會,下設龐大的運輸組織,農產品保鮮度高了,不愁城里人不掏腰包。如果算經濟賬,農協在生產指導和流通業務方面,確實貼了不少錢,但正因為有它這個“冤大頭"撐著,日本農業才告別傳統的經營方式,農民也不再守著一畝三分地過日子。輕勞作、反季節、優品種、高收入,成了現代日本農業的典型特征。
人們不愿種田,有一個重要原因,是產前投入大,生產周期長,同時風險也大。可不是,買種子,購肥料,添機具,請幫手,還沒見糧食的影,錢先花出去一大把。像歐美的大農場主,家底厚實,在銀行的信用又好,錢這方面不成問題。但在以農戶為主的日本,農業生產資金解決不好,就會帶來大麻煩。于是為農民提供信用服務,順理成章變成農協的業務。日本農協的信用機構,存款利率通常略高于私人銀行,而貸款利率,又盡可能提供優惠。由于客戶多,存貸款量大,加上農信機構實行多角經營,業務開展得紅紅火火,不僅給農民解了難,也為各級農協增加了收入。
厚生共濟,是政府交辦的一項重要業務。在這方面,農協的服務范圍,從搖籃到墳墓,既提供生活指導,也操持婚喪嫁娶等紅白喜事;同時,采取向農民收一塊,農協補一塊的辦法,開展扶貧濟困。從老年農民的福利,到農村社區建設,農協可謂無處不在。在日本農民眼里,農協似乎成了無所不能、法力無邊的保護神。
簡短的小結
通過上面的介紹,我們可以作如下小結:
1、從俄羅斯農業發展歷程看,由于彼得大帝的“歐化"改革沒有觸及土地問題,一個半世紀后,國家出現內憂外患。在帝國覆滅之前,由內閣總理大臣斯托雷平掀起了一場更為深刻的革命,規定農民份地屬私有財產,有權自由轉讓、買賣。這次改革,不僅促進了農業的發展,而且也為后來的農業變革奠定了基礎。
2、法國曾長期受“小農經濟"困擾,在一個半世紀里,農業徘徊不前。“二戰"以后,法國政府采取“以工養農"政策,對離土離鄉的進城農民,一次性發放“離農終身補貼",以鼓勵農村年輕人到城市做工;其他青壯年勞力,政府出錢辦班,先培訓,再務農。這樣有力地推動了土地集中,加快了農業機械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進程,僅用了20多年,法國就走上了農業現代化之路。
3、農業要專業化經營,就必須把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對此,政府通常會有心無力,而在日本,農協組織擔當了這一角色。從大的方面說,農協的業務大體有4項:生產指導、組織流通、信用服務和開展互助共濟。在市場和農民之間,農協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信息來源: 人民網)
發表于 @ 2008年06月30日 22:19: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