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西安創銳特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等產銷企業及購機戶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行為進行處理的通知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西安創銳特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等產銷企業及購機戶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行為進行處理的通知
有關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省農機發展中心,有關產銷企業:
根據基層農機部門反映并經調查核實,西安創銳特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銳特公司”)銷售的9RS-6型揉絲機存在補貼產品配置與檢驗報告主參數配置不符(未按要求給購機用戶配備電動機)的違規情形;創銳特公司和興平市云華農業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華公司”)所授權的太谷縣銘泉農機有限公司等4個經銷企業存在提供不實申請資料的違規情形,以上違規情形按規定屬較重違規行為。
經查,創銳特公司在我省授權太谷縣銘泉農機有限公司等13個經銷企業銷售9RS-6型揉絲機,涉及7個市21個縣444臺(詳見附件1);云華公司在我省授權太谷縣銘泉農機有限公司等4個經銷企業銷售5TY-44-160型脫粒機,涉及3個市4個縣4個經銷企業67臺(詳見附件2)。
依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第二章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規定,經研究,做出如下處理意見:
1.取消創銳特公司9RS-6型揉絲機和云華公司5TY-44-160型脫粒機在我省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暫停創銳特公司其余產品在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6個月,暫停云華公司其余產品在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3個月,限期整改,視整改情況做出進一步的處理;
2.暫停已查實存在違規行為的太谷縣鑫百信農機經銷部、太谷縣銘泉農機有限公司、襄汾縣新城文紅農機配件門市部、吉縣助農發農機銷售有限公司等4個經銷企業補貼經銷資格3個月,限期整改,視整改情況做出進一步的處理。
3.因違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所引起的糾紛及經濟損失,由產銷企業承擔。
4.相關市負責對購機者進行處理,對參與提供不實申請資料的購機者,3年內不得享受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有關購機者名單錄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
有關市、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對購機農戶的解釋說明工作,同時,加大對相關產品的監管力度,開展二次核查,若發現違規行為,要責令企業及時整改,對整改合格或經二次核查未發現違規行為的產銷企業,逐級上報整改或核查結果。有關農機產銷企業應以此為戒,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相關規章制度,規范補貼產品產銷行為,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主動報告,堅決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附件1.創銳特公司9RS-6型揉絲機補貼臺數統計表.docx
附件2.云華公司5TY-44-160型脫粒機補貼臺數統計表.docx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11月13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