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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24年谷物干燥機質量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黑龍江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江蘇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湖南省農機事務中心、上海市農業機械鑒定推廣站、浙江省畜牧技術推廣與種畜禽監測總站(浙江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推廣總站)、福建省農業機械推廣總站、河南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河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廣東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重慶市農業機械鑒定站、云南省農業機械鑒定站:
為了解在用谷物干燥機的整體質量狀況,維護購機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機產品質量提升,助力糧食增產增收,根據《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農業部令第69號),農業農村部決定今年以部省聯動方式,在吉林、黑龍江、江蘇、湖南、上海、浙江、福建、河南、廣東、廣西、重慶、云南等12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谷物干燥機質量調查。
按照《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下達2024年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計劃的通知》(農機管〔2024〕26號)要求,我站組織制定了《2024年谷物干燥機質量調查實施方案》,該方案已經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批復同意?,F將方案印發,請按照方案要求,按期完成相關任務。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
2024年6月17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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