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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關于2024-2026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征集意見建議的通知
陜農機綜函〔2024〕42號
各設區市農機中心(站),韓城市農機管理中心,楊陵區農機技術推廣與安全監理站,有關農機產銷企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為加快推進我省新一輪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實施相關工作,現開展我省2024-2026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意見建議征集,具體事項如下:
一、征集內容
(一)建議選取、剔出機具品目
聚焦保障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機收減損、丘陵山區農業生產急需、農機裝備補短板等所需機具品目,選取擬列入補貼范圍的機具品目;剔出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不符合當地實際應用情況、群眾反映問題較多、實際使用性能較差的機具品目。
(二)建議新增機具
結合本地特色產業發展、農民群眾生產需求和農機化發展規劃,梳理此次機具種類品目范圍之外的機具,包括暫不能開展農機試驗鑒定的新型農機產品和不適宜鑒定的成套設施裝備,研究提出需要新增的機具,并按要求填報相關情況。
(三)建議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的機具品目
可選取不超過10個機具品目建議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
二、有關要求
(一)廣泛征求意見,科學提出建議。各市(區)要自下而上廣泛征求基層縣(區)農機部門、農機合作社、農機手、農機產銷企業,以及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設施農業、農產品初加工等相關產業部門的意見,綜合考慮品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等因素,按規定程序開展科學規范論證,切實提出有針對性和可行性的意見建議。
(二)嚴格審核匯總,按時保質報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農機合作社、農機手、農機產銷企業等的建議意見向所在市縣農機部門報送。各市(區)要及時收集匯總、嚴格審核,認真填報征集表(見附件),并于6月11日將電子版(word版、PDF版加蓋公章)發送至指定郵箱。
聯系人:徐攀029-82655593
附件:2024-2026年陜西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品目意見征集表
陜西省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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