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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告知卡
一、總體要求:堅持“農民自愿、政策扶持、方便高效、安全環保”的原則,通過政策支持,鼓勵和引導農機及時報廢更新和升級換代,進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淘汰力度,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努力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
二、實施范圍:政策在全省范圍內實施。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三、報廢機具種類:我省農機報廢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包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共7種農業機械。
四、報廢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機即可申請辦理報廢補貼手續:
1.達到或超過報廢年限的,小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0年、大中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5年、履帶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2年,自走式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2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機報廢年限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機報廢年限為10年,機動噴霧(粉)機報廢年限為10年,機動脫粒機報廢年限為8年,配套電動機功率小于等于18kW的飼料粉碎機報廢年限為10年、配套電動機功率大于18kW的飼料粉碎機報廢年限為12年,鍘草機報廢年限為10年;
2.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預計大修費用大于同類新產品價格50%的;
4.未達報廢年限,但技術狀況差且無配件來源的;
5.國家明令淘汰的。
五、報廢補貼流程:申請補貼報廢的農機主要部件齊全,來源清楚合法,機主要就機具來源、歸屬等作出書面承諾。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要提供監理機構核發的牌證;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要具有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等機具身份信息。
辦理農機報廢補貼主要需要以下5個步驟:
1.機具回收。機主攜帶身份證明(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戶籍地以外居住的,身份證明還包括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明)和農業機械來歷承諾書,自愿將擬報廢的農機交售給回收企業。回收企業核對機主和擬報廢的農機信息,對符合報廢條件要求的,現場采集報廢農機與機主的人機合影照片,向機主出具《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向當地農機化主管部門提供機主和報廢農機信息。
2.牌證注銷。納入牌證管理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主持《確認表》和相關證照,到當地農機化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牌證注銷手續。農機化管理部門核對機主和報廢農機信息后,在《確認表》上簽注“已辦理注銷登記”字樣。
3.機具報廢。由回收企業參照《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拆解技術規范》對回收農機主要零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應解體銷毀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機架和工作裝置等主要總成,禁止報廢農機再次流入市場。對回收的農機應建立拆解檔案,保存期不少于5年。
4.申請補貼。機主憑有效的身份證件、社會保障“一卡通”(條件不成熟的地區繼續用財政惠農“一卡通”或銀行存折)和《確認表》,向所在地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提出報廢補貼申請。
5.兌現補貼。經審核、公示無異議的,縣財政部門將農業機械報廢補貼資金撥付給機主。
六、回收報廢企業:回收企業查詢可以登錄省農業農村廳網站查詢(nync.jiangxi.gov.cn/art/2021/7/2/art_27882_3824157.html),也可在江西省農機報廢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回收企業”中查詢,報廢農戶可就近選擇。
七、報廢補貼標準:
江西省農機報廢機具財政補貼一覽表
機型 | 類別 | 報廢補貼額(元) |
拖拉機 | 20馬力以下(含手扶) | 1000 |
拖拉機 | 20-50馬力(含) | 3500 |
拖拉機 | 50-80馬力(含) | 7000 |
拖拉機 | 80-100馬力(含) | 10000 |
拖拉機 | 100馬力以上 | 12000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3行,35馬力(含)以上 | 7200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4行(含)以上,35馬力(含)以上 | 17500 |
水稻插秧機 | 手扶步進式,4行 | 1300 |
水稻插秧機 | 手扶步進式,6行及以上 | 1350 |
水稻插秧機 | 獨輪乘坐式,6行及以上 | 1100 |
水稻插秧機 | 四輪乘坐式,4行 | 5100 |
水稻插秧機 | 四輪乘坐式,6-7行 | 8800 |
水稻插秧機 | 四輪乘坐式,8行及以上 | 11600 |
動力噴霧機 | 動力噴霧機 | 60 |
噴桿噴霧機 | 12m≤噴幅<18m,懸掛及牽引式 | 700 |
噴桿噴霧機 | 噴幅≥18m,懸掛及牽引式 | 1800 |
噴桿噴霧機 | 功率<18馬力,自走式,四輪驅動、四輪轉向 | 1700 |
噴桿噴霧機 | 18馬力≤功率<50馬力,自走式,四輪驅動、四輪轉向 | 4000 |
噴桿噴霧機 | 50馬力≤功率<100馬力,自走式,四輪驅動、四輪轉向 | 4400 |
風送噴霧機 | 自走式,藥箱容積≥300L,噴幅≥20m | 1200 |
風送噴霧機 | 牽引式,藥箱容積≥350L,噴幅半徑≥6m | 600 |
機動脫粒機 | 生產率≥300kg/h;含動力 | 70 |
飼料(草)粉碎機 | 400mm≤轉子直徑≤550mm | 190 |
鍘草機 | 3/h≤生產率<6t/h | 180 |
鍘草機 | 6/h≤生產率<9t/h | 450 |
鍘草機 | 9/h≤生產率<15t/h | 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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