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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農業農村廳??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農機購置累加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省農業機械鑒定推廣站: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管理工作,做好新舊補貼政策銜接,經研究,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決定明確農機購置累加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農業農村廳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海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瓊農字〔2021〕226號)規定的農機購置省級資金累加補貼政策,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4年中央資金補貼政策暫按現行規定繼續實施。2024-2026年新一輪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出臺后,將按程序研究制定和發布省級累加補貼政策。
二、請各市縣農業農村部門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引導符合條件的購機者及時申請辦理累加補貼(購機發票日期應為2023年12月31日之前),穩定購機者預期,并嚴格做好補貼機具核驗,確保補貼工作規范落實到位。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海南省財政廳
2023年12月22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s://agri.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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