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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福州科秸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投檔違規行為處理的通知
各市、縣(區)農業農村局(農機化主管部門),福州科秸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經核查,福州科秸機電設備有限公司KJ-2BS10型丸粒精密播種機不符合所投“4-5行機械式精量播種機”檔次的基本配置和參數要求,應投到6-10行氣力式精量播種機檔次,屬于高檔低投行為。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及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相關規定要求,經研究決定,給予福州科秸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警告處理,同時該產品可能存在補貼比例過高,如該產品后續投檔通過并列入補貼,將對該產品單獨核定補貼額,由此引起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福州科秸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要汲取教訓,加強管理,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義務,防止再次出現違規問題。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6月29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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