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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關于做好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精神,全面推進農業強省建設,扎實落實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進一步優化服務,強化監管,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益,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落實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要突出糧食生產等重點機具補貼,夯實機械化生產安全保障,在糧食機械化增產和機收減損兩端同時發力,支持高性能精量播種、高效低損收獲和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等機具。要結合本地實際,利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逐步補齊農機化發展短板,切實發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導向作用。要充分發揮省級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杠桿作用,優先用于糧油作物單產提升類機具補貼和糧食烘干、設施種植、農機報廢更新等工作。
二、扎實推進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工作。持續深入開展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按照《山東省糧食烘干中心成套設備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魯農機字〔2022〕18號)和山東省溫室大棚骨架(原日光溫室)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有關程序和要求執行,其中對糧食烘干中心成套設備補貼年度試點資金量在省級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額度內,不設上限。溫室大棚骨架成套設施補貼年度試點資金量不超過本縣年度可用資金量(含中央與省級資金)的50%。全面開展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按照常規農機產品有關工作程序執行,中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資金限額無法滿足的,使用省級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統籌解決。各市縣要做好調查摸底,在統籌保障常規農機產品補貼需求的基礎上,因地制宜開展糧食烘干、溫室大棚骨架、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等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工作。全面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手機APP、補貼機具二維碼系統和物聯網平臺“三合一”辦理工作,按照“先用后補”原則,為加強機具監管,提高機具使用效能,將相關機具申辦補貼要求的最低作業面積由20畝(含)提高到50畝(含)。
三、提升補貼政策實施便利化程度。各市縣要加快資金落實進度,創新方式方法,優化程序設計,積極推廣應用手機App、人臉識別、補貼機具二維碼管理和物聯網監控等技術辦理購機補貼,探索遠程監控方式核查報廢更新回收拆解,大力推廣“一站式”便民服務模式,及時高效地為農戶辦理農機購置補貼、報廢更新補貼等相關手續。全面推行補貼政策跨年度連續實施,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購機者購買符合補貼資質要求的農機產品后,按規定通過手機APP等提出補貼申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等無法受理補貼的,來年補貼資金下達后,可優先辦理。對個人或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多臺機具的,可分批次分階段逐步兌付,確保補貼政策普惠共享。
四、全面推進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要嚴格按照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導縣級加大工作力度,創新農機報廢更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積極探索擴大農機報廢更新范圍,力爭實現報廢更新補貼實施全覆蓋。要加強政策宣傳,擴大公眾知曉度,全面加快老舊農機報廢,促進節能減排。
五、進一步加強補貼資金監管。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商,嚴格落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作為約束性資金的規定,不擠占、不挪用,按照政策實施限時辦理有關要求,及時結算補貼資金,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戶,切實保障購機者合法權益,提升政策滿意度和群眾獲得感。市級要加強對縣級資金使用情況監測,督導縣級做好補貼申請、資金兌付等工作,定期調度和發布各縣(市、區)資金使用進度,組織開展好縣域間余缺調劑,促進資金使用實現兩年動態緊平衡。要認真落實風險防控和異常情形主動報告制度,持續加大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機具核查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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