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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關于執行“國四”排放標準 做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的通知
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
根據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2020年12月聯合發布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修改單,及其配套技術規范《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要求》(HJ1014-2020)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和銷售的560kW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應符合中國第四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簡稱“國四”)。為做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對出廠日期、發票日期均在2022年11月30日(含)前的不符合國四標準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時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對出廠日期或發票日期在2022年12月1日(含)后的不符合國四標準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不予注冊登記。
三、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不符合國四標準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執行國四標準,是一項需要動員全系統、全行業、全社會通力協作的系統性工作,也是一項事關農民切身利益的群眾性工作。請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做好政策宣傳,及時公告社會,提醒購機者,切實維護農民利益,確保政策平穩過渡。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逐級報告。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2月1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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