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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武夷山市鑫田機械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投檔違規進行處理的通知
閩農機函〔2022〕898號
各市、縣(區)農業農村局(農機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我省在開展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第2次審核時,發現武夷山市鑫田機械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存在投檔違規行為。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及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相關規定要求。經研究決定作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取消武夷山市鑫田機械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10款產品在福建省的補貼資格(詳見附件)。
二、暫停鄭州市盛之遠農業機械有限公司1款產品在福建省的補貼資格(詳見附件),暫停期限3個月,暫停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暫停期間,鄭州市盛之遠農業機械有限公司應按規定進行整改。暫停期滿且完成整改的,生產企業可書面申請恢復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暫停期滿6個月內,未收到生產企業書面申請的,視為自行放棄該產品補貼資格,原則上不再恢復。
因取消或暫停上述產品補貼資格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武夷山市鑫田機械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要汲取教訓,加強管理,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義務,防止再次出現違規問題。
附件:福建省2022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違規企業處理意見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1月29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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