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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關于開展2020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2019〕7號)、《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版)的通知》(藏農廳發〔2020〕6號)精神,現就開展我區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投檔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
我區現行農機購置補貼機具14個大類32個小類84個品目(詳見附件1)。
二、投檔條件
(一)投檔產品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以下資質之一可參與所有品目投檔:(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獲得國家具有CMA檢測資質部門出具帶有CMA標志檢驗報告的可以參與自選類品目投檔。
2.投檔產品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3.投檔企業或產品未被農業農村部或我區農機化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4.投檔產品裝配柴油機的,須執行國家第三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符合《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相應規定。
(二)投檔企業應提交以下資料和信息
1.企業信息,包括企業營業執照掃描頁、獲證(鑒定、認證)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生產廠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和主要從業人員姓名及身份證件號碼、聯系方式等信息。
2.鑒定(認證)信息,包括鑒定(認證)證書頒發單位、證書編號、發證日期、證書有效日期、鑒定(檢驗、認證、檢測)報告以及采信的第三方報告等。
3.機具信息,包括大類、小類與品目,名稱與型號,基本配置和參數,機具正前、正側、正后照片和整機銘牌照片,其中輪式拖拉機還應含翻傾防護裝置側面照片。
4.企業投檔承諾書。
5.企業認為需補充的信息。
三、投檔要求
(一)為簡化投檔程序、提升歸檔效率,我區將使用全國統一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開展無紙化投檔,投檔平臺網址為:td.sxwhkj.com。參與投檔的企業自主登錄投檔平臺,按照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企業用戶使用說明(詳見附件2),開展自主投檔。填寫企業信息,選擇符合要求的機具,逐項核對鑒定平臺傳輸的信息,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以及價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定所屬檔次,并在不高于該檔次補貼標準基礎上選擇(填寫)補貼額,經其確認無誤后投送。
(二)各投檔企業必須以部級或省級相關機構公布的產品有效農機推廣鑒定證書、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所屬品目、檢測結果、CMA檢測報告等信息為主要依據開展自主投檔,未按規定準確、完整填報投檔資料的不予歸檔,由此原因產生誤歸、錯歸、漏歸的由投檔者承擔相應責任。
(三)已經歸檔的產品無需再次投檔,前期歸檔的部分農機產品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已到期的產品需重新投檔。西藏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產品鑒定證書過期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3)。
(四)自主投檔平臺中的必填項須與產品相應證書、檢驗報告一致,如果檢驗報告中無相應參數,可以原發證機構在原檢驗過程中出具的相應參數證明材料為準,并將證明材料于投檔截止日期前報送至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五)投檔機具主要信息來源于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以及相關檢測機構,參與投檔的農機生產企業對投檔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投檔時限
本次“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自2020年4月3日上午9:00整開通,至2020年4月23日下午6:00整關閉,逾期不受理。投檔結果將在“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http://nynct.xizang.gov.cn/xwzx/ztzl/btzl/xztz/)中予以公示。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通訊地址:拉薩市林聚路29號,郵編850000
聯系人:鐘成義,聯系電話:0891-6344638
西藏農機購置補貼工作QQ群:156209468
西藏欣禾科技有限公司聯系人:孫緒剛13980577271
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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