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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關于對2024-2026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自主投檔違規處理情況的通報
各市、縣農業農村局,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2024年12月,我省在組織專家對企業自主投檔產品開展投檔審核工作過程中,發現重慶智慧星光農機有限公司和綏化市恒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兩家企業生產的兩款產品存在產品信息不符合投檔要求等違規行為,違反了《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工作規范(試行)》的相關規定。2025年2月14日我省印發《關于對河北省2024-2026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違規投檔有關農機生產企業進行約談的函》對相關企業進行了約談。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和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取消重慶智慧星光農機有限公司生產的1GZL-230C型自走履帶旋耕機和綏化市恒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4U-2型馬鈴薯聯合收獲機在河北省的補貼資格(詳見附件)。
因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生產企業和授權經銷商自行承擔。
河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第一批)自主投檔違規產品處理明細表_1.xls
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218.12.43.231:7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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