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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關于征求2024-2026年度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新增分類分檔意見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產銷企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各有關單位:
今年是2024-2026年新一輪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實施的第一年,我省印發了《廣東省2024-2026年度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分類分檔一覽表(第一批)》的公告。為加快推進相關工作實施,擬公開征求第一批公告以外的新增分類分檔意見建議。有關事項如下:
一、新增分類分檔要求。提出的新增分類分檔涉及的產品必須是已做農機推廣鑒定(不含專項鑒定)或符合自愿性認證、強制性認證,符合國家和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有關要求,在廣東省內有農戶購買需求或生產急需。相關建議格式見附件。
二、提供材料要求。提出單位務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每個產品提供推廣鑒定證書或自愿性認證證書、強制性認證證書,需同時提供2023-2024年度在國內的銷售發票作為佐證材料,在廣東省潛在用戶需求的說明。
請相關建議提出單位于2024年12月26日前將建議表、證書和銷售發票等材料的電子版以及蓋章掃描版打包發送至我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email protected])。
附件:廣東省2024-2026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新增分類分檔的建議表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12月15日
(聯系人:鄭懷文,020-37386366;宋瑜清,020-37388562)
新聞來源地址: https://dara.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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