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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開展2024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做好天津市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4〕3號)、《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工作規范(試行)》《天津市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現就開展2024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范圍
投檔產品范圍為《天津市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附件1)、《天津市農業生產應急救災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附件2)公布的品目檔次產品。后續其他批次補貼額一覽表發布后,投檔工作同步開展,不再另行通知。
已納入我市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生產企業名稱、品目、檔次名稱、基本配置和參數均無變化,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無變化且在有效期內的產品,視同為投檔完畢,不需重復投檔。
下列產品需投檔:
1.納入我市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實施范圍的機具,包括: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谷物聯合收割機、青(黃)飼料收獲機、玉米收獲機、插秧機(四輪乘坐式)、噴霧機(僅限自走式噴桿噴霧機)等品目或檔次的產品;
2.《天津市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中調整檔次、調整參數和新增檔次的產品;
3.《天津市農業生產應急救災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品目檔次產品;
4.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到期或新獲證的產品;
5.其他自愿參與天津市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實施的產品。
二、投檔產品條件
(一)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4.“三合一”實施范圍的機具在滿足補貼資質要求基礎上,還須加裝符合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要求,能夠對機具進行定位的北斗定位終端并將數據上傳到天津市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物聯網管理工作系統。
投檔產品的相關證書信息須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上公開發布。
(二)投檔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檔。若繼續投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由相關企業負責。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及產品;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尚未恢復或已取消或暫停補貼資格的產品和企業;
3.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產品;
4.自主投檔信息中,提供產品的相關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與推廣鑒定證書對應的產品信息不符的;
5.企業填報的信息與“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不一致的;
6.不能明確界定產品類別、檔次的產品;
7.生產企業營業執照已注銷的。
8.其他不符合投檔條件的不予歸檔。
三、北斗定位終端綁定操作流程
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谷物聯合收割機、青(黃)飼料收獲機、玉米收獲機、插秧機(四輪乘坐式)、噴霧機(僅限自走式噴桿噴霧機)7個品目機具生產企業按照以下流程綁定北斗定位終端。
1.生產企業免費使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二維碼輔助管理系統(網址:www.nj2wm.com)(以下簡稱“二維碼管理系統”),注冊登錄后根據系統提示添加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出廠)編號、發動機編號、發動機標定功率等信息,生成機具二維碼標識。二維碼標識應符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用二維碼編碼規則》(T/NJ1265—2020/T/CAAMM80—2020)要求,使用金屬材質鉚接固定安裝于機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機掃描。二維碼標牌可以與原產品銘牌合二為一,也可以在原產品銘牌鄰接位置單獨鉚接固定。生產企業在產品出廠前,要通過二維碼管理系統配套的APP核驗工具(登錄二維碼管理系統可下載),核查該二維碼是否能夠正常讀取。
2.農機生產企業必須在機具出廠銷售前安裝具有定位等功能的北斗定位終端,并符合一定的功能和通信協議要求(登錄二維碼管理系統下載)。農機生產企業或為生產企業提供終端配套的企業,可以借助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物聯網開發者平臺(dev-iot.dtwl360.com)完成定位終端的登記和對接工作,并確保安裝在農機上的定位終端數據傳輸對接成功。企業可在開發者平臺或二維碼管理系統配套的APP,查看終端軌跡數據是否上傳成功。
3.農機生產企業在二維碼管理系統將終端設備編號(IMEI號)與機具出廠編號、機具二維碼身份證一一綁定,實現“一機一碼一終端”,并與天津市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物聯網管理工作系統(tianjin.dtwl360.com/)進行數據對接與調試,確保數據能夠穩定上傳到我市農機物聯網管理系統。因終端不能正常上傳數據,影響用戶補貼申請的,相應損失全部由農機生產企業負責。
四、投檔方式
生產企業通過“網上申報、自主投檔、隨時報送”的方式進行自主投檔。我委通過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常年受理企業投檔,分批組織開展審核。原則上每季度初組織專家進行形式審核,公示審核結果。
(一)網上申報。生產企業登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td.sxwhkj.com),參考操作手冊相關提示內容,開展網上申報。
(二)自主投檔。生產企業選擇產品,確定和完善相關產品信息,自主投入相應檔次。
(三)隨時報送。生產企業可隨時在“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上報產品信息。
五、相關要求
(一)投檔企業須下載《生產企業自主投檔承諾書》(附件3),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權人(須有企業委托書)簽字或印章、加蓋企業公章和填寫日期,使用原件進行彩色掃描上傳至投檔平臺。
(二)投檔企業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自主選定投檔產品所屬檔次,避免出現“高檔低投”或“低檔高投”等情況。同時,在不高于該檔次補貼限額基礎上選擇(填寫)補貼額。
(三)已投產品出現證書到期、品目更改、檔次和參數變更等情況,有關企業要主動報告,不報告或不據實報告的,將暫停相關企業所有產品在我市補貼資格,所有經濟損失和糾紛由企業自行承擔。
六、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電話:市農業農村委農機化處
電話:022-63083792、022-63083788
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技術服務電話:山西萬鴻科技有限公司
電話:400-056-0569
附件:1.天津市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2.天津市農業生產應急救災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3.生產企業自主投檔承諾書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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