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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關于對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和恢復部分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各盟市農牧局,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依據《原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原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內農牧規發〔2017〕9號)等規定,經調查核實、專家指導、集體研究、約談告知等程序,對違規經營的產銷企業、購機戶及有關企業申請恢復違規補貼產品補貼資格做如下處理決定。
一、違規產品處理
君誠農牧業機械經銷處、扎蘭屯市乾宇農機銷售有限公司與扎蘭屯市友豐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虛假銷售、購買補貼產品的行為,產品涉及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DF1204-8輪式拖拉機、洛陽萬年紅拖拉機有限公司WE604、WG1004輪式拖拉機、洛陽瑞得拖拉機有限公司RD704輪式拖拉機。核查期間產銷企業與購機戶積極主動配合調查,未造成補貼資金損失,決定給予經銷商君誠農牧業機械經銷處、扎蘭屯市乾宇農機銷售有限公司“暫停經銷補貼產品資格三個月”的處理結果,給予扎蘭屯市友豐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警告”的處理結果。涉及生產企業對授權經銷商監管不到位,決定給予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洛陽瑞得拖拉機有限公司、洛陽萬年紅拖拉機有限公司“警告”的處理結果。
臨澤縣振興農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9HW-1200飼料混合機在我區投檔時存在“高檔低投”的違規行為,且未按要求參加違規約談,決定對臨澤縣振興農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9HW-1200飼料混合機給予“暫停補貼資格六個月”的處理結果。
二、申請恢復補貼資格產品處理
內蒙古牧昌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9HWS-1300飼料混合機,鄭州市牧昌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9HW-700飼料混合機,鄭州多鑫農業機械有限公司9HW-650、9HW-700飼料混合機,2023年8月在我區投檔時違規,該產品被暫停補貼資格。經企業申請,按照有關規定符合恢復補貼資格條件,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恢復內蒙古牧昌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9HWS-1300飼料混合機,鄭州市牧昌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9HW-700飼料混合機,鄭州多鑫農業機械有限公司9HW-650、9HW-700飼料混合機補貼資格。
三、有關要求
全區各級農牧部門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對涉事企業及產品進行重點監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有關農機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落實整改,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因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行為處理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相關企業自行承擔。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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