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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銜接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為積極穩妥做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銜接工作,依法維護購機者享有的購機補貼權益,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我省新一輪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標準執行之前,全省繼續按照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與補貼標準執行。
二、除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且補貼機具資質和辦理程序等均按購機者提交辦理服務系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要加強補貼申請審核,嚴格工作程序,優化辦理流程,確保補貼申請及時錄入、機具及時核驗、資金及時兌付。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海南省財政廳
2024年9月10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s://agri.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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