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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江西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補齊農機裝備短板,推動我省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量發展,根據《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報送<江西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方案>的報告》(贛農文〔2024〕48號)的精神,經商省財政廳同意,決定開展江西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
(一)申報方式。根據《江西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任務清單》(詳見附件1),由項目牽頭單位組織相關單位自主申報。試點項目按照研產推用一體化組織實施,所有項目實施單位須包含農機裝備生產企業、科研單位、推廣單位、基層主管部門、應用主體。農機裝備檢測鑒定能力建設項目由省級農機試驗鑒定機構申報。
(二)工作流程。組織專家對相關單位報送的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書進行評審。專家將通過材料評審和現場答辯的方式,提出申報項目是否推薦的意見建議;如有必要,可開展實地調查評估。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報項目管理辦公室經項目領導小組批準后委托立項。如后續上級部門有新的要求,則另行通知。
二、管理要求
(一)參與單位的要求。項目牽頭單位應與課題牽頭單位簽訂協議,課題牽頭單位應與參與單位簽訂協議,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資金使用安排、績效目標、知識產權歸屬、法律責任等。試點項目參與人員要具備優秀專業素養、統籌協調能力和強烈事業心,必須由所在單位推薦。試點項目和課題牽頭人是試點項目申報的直接責任人,對項目申報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和完整性承擔主體責任。
(二)資金使用的要求。項目、課題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是試點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管理規范使用試點項目資金,自覺接受試點項目相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驗收。項目、課題牽頭人是試點資金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對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和相關性承擔經濟與法律責任。試點資金可以直接下達到各參與單位,也可以采取報賬制,但不得進行二次轉撥。試點資金主要支持與《江西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任務清單》相關的農機研發、制造、檢測、鑒定、推廣、應用等方面的工作,不得用于與試點項目無關的支出。
(三)監督管理的要求。項目申報后,參與單位和人員、實施計劃和考核指標原則上不得變動。項目實施后,將通過月調度、季匯報、中期檢查、年度評估、關鍵指標考核和信息化手段,及時跟蹤掌握項目執行情況。對項目實施中出現重大失誤的、違規違紀違法的、違反安全規定并造成重大損失的單位,視情況輕重采取約談、通報批評、納入科研失信行為記錄、追回已撥資金、終止項目、階段性或永久性取消項目實施單位申報相關項目資格等措施;對于課題牽頭單位為企業的,還將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項目資金應當納入實施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和個人。項目申報參與單位必須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近三年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項目、課題牽頭人應具有一定的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須掌握研究任務領域國內外發展動態,具備較強技術創新能力。項目實施后,各項目產業化指標中涉及的熟化應用試驗場培育、農機裝備生產應用臺套數、推廣應用面積等須在江西境內完成。其中熟化應用試驗場必須得到當地農業農村部門的推薦并滿足相關要求(詳見附件3)。
(二)申報材料。請按《江西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書》(附件2)要求填寫和提供相關材料,編制好頁碼和目錄,采用A4紙打印并膠裝。《江西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書》一式10份,復印的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報時間。紙質申報材料請于2024年8月16日17時前報送至我廳農機化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處黃靖,聯系電話:0791-86213820,聯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東二路2號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處。
附件:1.《江西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任務清單》
2.《江西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申報書》
3.《江西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熟化應用試驗場要求》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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