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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龍泉市菇源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投檔違規行為處理的通告
我省在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投檔產品2024年第1次審核過程中,發現龍泉市菇源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湖南鑫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市眾興機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存在投檔違規行為(詳見附件)。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等相關規定和程序,作出以下處理:
取消龍泉市菇源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16ZZC-700型程控式裝袋扎口機、湖南鑫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HGB-84-B型果蔬烘干機、嵊州市眾興機械有限公司6CH-452型扁形茶輝鍋機等3款產品在福建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相關產品被取消補貼資格所引起的糾紛、經濟損失等后果,均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
有關企業要汲取教訓,加強管理,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義務,杜絕違規問題發生。
附件:龍泉市菇源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投檔違規行為處理措施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7月31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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