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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關于趙縣聯行機械有限公司和無為關愛農業機械有限公司有關問題處理的通報
蕪湖市農業農村局:
接蕪湖市農業機械管理服務中心《關于對秸稈粉碎還田機在購置補貼工作中涉嫌違規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交辦函》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人開展入戶調查,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調查情況
2023年11月16日灣沚區農機管理服務中心在灣沚區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過程中,發現由無為關愛農業機械有限公司銷售的趙縣聯行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一臺秸稈粉碎還田機(型號:1JQ-130)機身標識與補貼型號參數不符的情況。我局于2024年3月20日收到蕪湖市農業機械管理服務中心交辦函后,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涉事的兩家企業違反了《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規范(試行)》第三章第八條第二款“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銷售記錄不完整或未按照規定時間正確保存”和第三款“補貼產品出廠編號、銘牌、合格證等不規范”相關規定,構成了輕微違規行為。
二、處理決定
為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根據《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規范(試行)》第四章第十一條第一款“對輕微違規行為的處理。縣級及以上農機化主管部門應視情況對違規農機產銷企業,采取警告、通報、暫停相關產品補貼資格、暫停經銷相關補貼產品資格等措施,并限期整改”的規定,綜合考慮該產銷企業趙縣聯行機械有限公司和無為關愛農業機械有限公司能夠主動承認錯誤,積極配合整改。經研究,作如下處理:
1、自即日起,暫停該產銷企業趙縣聯行機械有限公司和無為關愛農業機械有限公司的1JQ-130型秸稈粉碎還田機在我市補貼資格,暫停期3個月。
2、暫停期內,相關企業要按規定進行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如后續發現其他違規行為將按規定進一步處理。
無為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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