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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對昌圖博晟農機修造有限公司違規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
各市農業農村局,沈撫示范區社會事業局,農機產銷企業:
根據相關舉報線索,省農業農村廳對昌圖博晟農機修造有限公司涉嫌違規問題開展了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違規情況
經調查,昌圖博晟農機修造有限公司銷售的1GZM-300型聯合整地機與檢驗報告主參數配置不符,違反了《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相關規定,屬較重違規行為。
二、處理意見
為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嚴肅性,依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精神,綜合考慮調查過程中昌圖博晟農機修造有限公司能夠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退繳違規機具補貼資金情況,經研究,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取消昌圖博晟農機修造有限公司1GZM-300型聯合整地機產品補貼資格。
(二)暫停昌圖博晟農機修造有限公司全部產品補貼資格,暫停期1年。
(三)因調查期間相關產品被封閉、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被暫停和取消所引發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昌圖博晟農機修造有限公司及其授權經銷商自行承擔。
三、有關要求
(一)昌圖博晟農機修造有限公司在暫停期內應按規定進行整改。整改完成且暫停期滿后,經企業書面申請,可按程序研究后續處理措施;暫停期滿后6個月內未收到企業書面申請,視為該企業自行放棄相關產品補貼資格,原則上不再恢復。
(二)相關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堅決杜絕各類違規行為的發生。
(三)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強化材料審核和機具核驗工作,對涉事企業所有補貼產品進行重點監控,發現違規問題按規定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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