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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對2022年第五批形式審核違規投檔產品處理和恢復部分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各盟市農牧局,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依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內農牧規發〔2017〕9號)等文件有關規定,經調查核實、司站專家指導、集體研究、約談告知等程序,對在我區2022年第五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形式審核中發現的投檔違規行為,以及對有關企業申請恢復違規補貼產品補貼資格做如下處理決定。
一、違規投檔產品處理
江蘇天水灌排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JP50/180型噴灌機存在“投檔產品不在補貼范圍”的違規行為,決定對江蘇天水灌排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JP50/180型噴灌機給予“取消補貼資格”的處理結果。
二、申請恢復補貼資格產品處理
青州市東禾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3WPZ-700D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2022年9月在我區投檔時違規,該產品被暫停補貼資格,經企業申請,按照有關規定符合恢復補貼資格條件,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恢復青州市東禾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3WPZ-700D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的補貼資格。
三、有關要求
全區各級農牧部門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對涉事企業及產品進行重點監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有關農機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落實整改,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因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行為處理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相關企業自行承擔。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2023年2月16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mt.nm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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